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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明慧学校活动系列报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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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3年1月14日】台北明慧学校成立至今已一年多了,固定于每个月第二及第四个礼拜天下午租用国立台湾大学法学院教室上课,目前共有四班,分别为「幼儿班」、「中低年级班」、「高年级班」及「台语班」。「幼儿班」学员为学龄前儿童,「中低年级班」为小学一至四年级学生,「高年级班」包括小学五、六年级及国中以上学生,而「台语班」则大多为不识字的爷爷及奶奶辈的学员,但也有少部份是特地来学习用台语念「转法轮」的。


「高年级班」学生人数较少,有时候会在校园水池边学法。


「中低年级班」学生人数则较多,上起课来非常热闹活泼。有些年纪较小的学生还需要家长陪着一齐学法。



在学法方面,除了念「转法轮」、「精進要旨」及「洪吟」外,有时候也念师父刚发表的新经文。



台语班学员由辅导员带领着用台语逐字逐句地念《转法轮》。部份爷爷及奶奶辈的学员需要辅导员依照口念的速度用手指指着每一个字,协助他们学习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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