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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议员祝愿法轮功学员对自由和正义的追求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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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9月29日】2002年9月25日,美国密苏里州共和党参议员克里斯托福-邦德在参议院赞扬法轮功,并斥责北京(江氏)政权对该团体的镇压。

身为参议院拨款委员会委员的邦德说,这个类似宗教的[修炼]团体遵行三个原则──真、善、忍,并说他祝愿他们对自由和正义的追求获得成功。

邦德提醒参议员同僚们有关1999年参议院217号决议,该决议呼吁北京的共产统治者们“释放所有良心犯并立即停止对行使信仰、表达和结社自由等合法权利的中国公民的骚扰、拘留、身体虐待和监禁。”

以下是克里斯托福-邦德参议员9月25日发言的国会纪录:

(发言开始)

法轮功

参议院

2002年9月25日

邦德先生:议长先生,今天我要赞扬法轮功这一和平运动追求思想及信仰基本自由的决心和坚韧。这些也正是我们美国人极其珍视的基本自由。

真善忍原则是法轮功的核心。那些修炼法轮功的人们通过遵循这些原则而成为更好、更健康的人。

尽管法轮功的法理是如此的和平,在中国,法轮功学员的人权受到侵害。人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了一些基本的权利,如生存权,人身自由权和自由表达权。本参议院批准了一系列有关国际条约,如1976年的“国际民事政治权利公约”和1987年的“反酷刑及其它残暴、非人道或侮辱性的虐待或惩罚公约”。参议院对这些公约及其它条约的批准突出表现了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

1999年11月19日,参议院一致批准了参议院217号决议,对近来法轮功学员受到的人权侵害做出直接反应。该决议“鉴于许多中国公民的恶劣处境,”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1. 释放所有良心犯并立即停止对行使信仰、表达和结社自由等合法权利的中国公民的骚扰、拘留、人身虐待和监禁;2. 促其展示出遵守国际公认的有关信仰、表达和结社自由准则的诚意,撤销或修正那些限制此类自由的法律法规,迅速着手批准和实施“国际民事政治权利公约”。

我们必须利用这个机会继续支持法轮功的原则,争取自由。我祝愿他们对自由和正义的追求获得成功。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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