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轮功研究学会」更名为「台湾法轮大法学会」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2年9月1日】

明慧网

蒙伟大师尊慈恩,台湾弟子有幸同沐宇宙大法,并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五日经(台湾)内政部核准成立「法轮功研究学会」。

值此法正人间前夕,台湾弟子以恭谨审慎之心,将「法轮功研究学会」自二00二年八月起,正名为「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继续追随师尊正法进程。此更名程序业已通过内政部核可生效,并于八月底完成公文印鉴立案手续。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 谨启
2002年8月31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