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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法轮大法学会:真正受到审判的似乎是香港的自治(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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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8月7日】爱尔兰法轮大法学会2002年8月6日致信香港政府。

阁下:

我代表爱尔兰法轮大法学会致函阁下表达我们对香港正在进行的法庭案件的关注。目前的香港法庭事件涉及到4名瑞士公民和12名香港市民。他们被诬诉为“阻街”、“阻碍公务”甚至“袭警”。这些炼功人只是安静地在中国驻港办事处(中联办)外炼功,是警察袭击他们并将他们抬走。是什么能使这些香港警察侵犯香港法律赋予香港市民和外国公民的权利?真正受到审判的似乎是香港的自治以及香港在中国(江泽民)政府之外的独立。

如果法庭是公正的话,此案早应结束了。随着案子的继续,从北京来的影响也越来越让世界和世界的媒体所看清。美联社报道了辩护方律师哈里森先生的对当地司法官员说的话:“昨天你有两次污辱我…… 在我25年的辩护生涯中,从未有人对我的诚实怀疑过。”

本次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在爱尔兰,我们本地的最近才从劳教所被释放出来的法轮大法学员赵明,本来计划到香港出庭作证。赵明在中国劳教所里被折磨了近两年,由于爱尔兰政府和公众的援助,最后才被释放出来。他本来计划去香港向法庭作证,揭露镇压的邪恶和残酷本质,可是在都柏林的中国使馆,甚至没给他发签证的表格,便立即拒绝了他的申请。如果香港是真正自治的话,为什么连申请表都不允许他填写呢?

这不是简简单单的一个案件,最终的裁决将远远波及香港的边界之外。本审理可以看作是对香港自治和独立的审理,最重要的是对香港公理的审理。中国(江泽民)政府已经对法轮大法迫害三年有余了,许多人被迫害致死。我们希望香港政府不会因向中国(江泽民)政府屈从而玷污自己的国际声誉。


您的诚恳的,

杰瑞德.奥康纳
(代表爱尔兰法轮大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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