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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代表就香港诉讼案在联合国人权会议上发言(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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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8月4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增进与保护人权分委员会第54届会议,于2002年7月29日至8月16日在瑞士日内瓦万国宫举行。8月2日,法轮功学员代表应邀就香港诉讼案在司法管理工作组会议上做了专题发言。法轮功代表在发言中表示,希望联合国人权工作小组立即关注现在在香港发生的一起严重违反司法公正权的事件。


主席女士,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以国际间相互信任组织的名义发言。我们希望贵工作组立即关注现在在香港发生的一起严重违反司法公正权的事件。

自今年6月17日起,16名法轮功修炼者(包括4名瑞士人和12名香港人)在香港被起诉。他们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至今控方也没有提出任何证据能证明对这些修炼者的起诉。

法轮功是一套缓慢和协调的健身气功,这套功法要求修炼者在日常生活中遵守宇宙真善忍的原则。这些原则是人类尊严的基础。

这种功法是于1992年首次在中国公开传出,自那以后,上亿的人在世界上60多个国家里修炼此功法。

在起初的几年中,中国政府是支持这门气功的。但是在中国官方的一次调查表明修炼法轮功的人数超过了XX党成员总数后,中国(江泽民)政府就在1999年宣布这一功法为非法的。

自此,上百万人受到了迫害。而中国(江泽民)政府此举又受到了世界各国的谴责。

这次起诉是因为这16名法轮功修炼者今年3月14日在香港中联办前平和、合法地呼吁中国(江泽民)政府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

香港一直沿用英国的法律制度,该制度允许在公共场所自由请愿。

香港警察使用强烈暴力干预了这次请愿。

这16名法轮功修炼者主要被指控阻碍公共交通和暴力拒警。但是在现场拍下的所有照片和录像都明确表明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事实上,这些照片明确地表明是警察对这些修炼者使用了点穴方法以控制他们并给他们带来了剧烈的疼痛。

这次起诉可能会导致对这些修炼者课以罚款或(两至五年)判刑。

这次起诉没有尊重司法公正权,法官是有偏见的。

从这次起诉一开始,控方的权利和辩方的权利就存在明显的不对等。

控方推出25名证人出庭作证,其所用时间与给辩方的时间是不成比例的。

法官原定这次起诉将用11天,而现在已过去四周了尚未结束。

在起诉期间,辩方经常被不礼貌的法官打断辩词。

而辩方在反问控方证人时,证实了这些证人提供了完全不实的证词。

现在事态更为严重,在几周起诉过程中,控方因对其指控都不能如实地提出证据,现已改变主要起诉内容,将此事提到政治角度上来了。控方这一举动很危险,因为判刑也会更重。

这场起诉从一开始起就是一场闹剧。

我们今天提出此事,要求由一个符合香港法律的独立和公正的法庭来审议此案。

谢谢主席,女士们和先生们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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