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国会议员康斯坦斯-艾-玛瑞拉女士致马里兰法轮功修炼者的声明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2年8月3日】

2002年7月16日

亲爱的马里兰的法轮功支持者和修炼者:

感谢你们邀请我参加2002年7月22至23日的活动。很遗憾我无法与你们在一起。

我同你们拥有同样的信念,信仰自由是基本人权,全世界每个人的这一权利都要得到保护。你们团体为制止在中国(江氏集团) 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所作的努力是值得赞扬的。你们可能已经知道了,今年二月,我与几名同事一同致信布什总统,要求在他出访中国期间表达我们国家对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的恐怖主义运动的极大关注。此外,我们敦促(江泽民)立即释放一些具体的受害人。

再一次感谢你们的邀请,并衷心祝愿活动圆满成功。请与我保持联系。

真诚地,

国会议员
康斯坦斯-艾-玛瑞拉(Constance A Morella)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