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在所发表的声明中说:“在8月15日西区裁判法庭做出违背基本人权与法治精神的裁定之后,我们全体十六名法轮功学员认为无论在道德上或是法律上都无法接受这一极不公正的结果,因此一致决定在立即上诉的同时,拒绝缴纳罚金以表达我们对法庭严重失职的强烈抗议,也藉此呼吁香港社会共同抵制独裁压力,奋力维护香港的自由与法治。”
声明说:“虽然这样的决定可能使我们面临更加不公正的对待,但我们深知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对得起所有的香港同胞。我们的行动受到了正义之士的理解与支持,也引起国际社会对香港的进一步关注。”
关于有未留姓名的人士代缴罚金之事,声明说:“几天前我们得知有人替我们缴纳了这笔罚金。我们一直在设法寻找这位人士,但至今仍没有线索。如果这笔钱是出自正义之士,我们首先向他诚意致谢。我们为他的善良感动。不过我们特此申明,我们的原则与立场丝毫不变。”“这场由江泽民集团胁迫特区政府造成的政治迫害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存在,不应该拘捕,不应该起诉,更不应该入罪判罚。”“据媒体报导分析,政府亦有可能是付款者--因为他们惧怕这场不公正的判决继续遭受国际社会谴责,为他们带来难堪。如属事实,我们对此表示非常遗憾。特区政府缺乏足够正义感抵抗江泽民的极权统治,又没有勇气承认错误,在一错再错。”
声明强调,“这个「阻街案」持续26天,香港政府已浪费了香港纳税人大笔资金。目前帮助我们的最好方式是一起呼吁香港各界关心此事,关心香港的前途。我们希望司法机构尽快平反冤案,把罚金退还给缴交人。”希望香港人民能认识到“今天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对香港人权与法治的破坏,是对“一国两制”的破坏,更是要扼杀港人的未来。”
同日(8月26日)美国之音的报导说,十名早前被定罪阻街及袭警等罪名的法轮功学员,下午到西区裁判法院递交请愿信,表示否定裁决。他们表示,并没有缴交过罚款,要求法院将罚款退还给代缴交的人,他们交了一封请愿信给法院,要求法官多认识法轮功的和平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