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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法轮功女学员狱中受虐体重剧降8公斤 丈夫赴京探监表强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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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8月14日】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道── 日本消息,日本公民金子笃志8月12日下午抵达北京,欲向北京当局提出探望已被关押70余日的中国籍妻子金子容子的要求,并提交针对金子容子被判一年半劳动教养的复议申请书。

金子笃志在复议申请书中,根据中国有关实行劳动教养程序的规定之三,对妻子被判处劳教提出异议,他认为妻子金子容子是日本家庭的一员,过着安定的生活,不需要所谓的劳动教养,也没有人为她申请,也没有理由为她申请劳动教养。因此,对金子容子的收容完全是强行的,完全是不合法的。

38岁的金子容子居住在日本新泻县,中国名为罗容,原籍黑龙江省鸡西市。今年5月24日,容子与两位日本同伴在北京街道上向行人递送法轮功真相资料,遭北京警察扣押及野蛮殴打。中国当局将两名日本籍学员强行遣返,却扣押了持中国护照的金子容子,并于6月13日判处容子一年半劳教。

明慧网一则消息说,金子容子被关押在北京团河劳教所,她因绝食抗议,曾被送北京市公安医院地下室,遭上铐、灌食等酷刑折磨。北京公安医院政治处7月22日拒绝证实此事,仅对记者称:“她的事是有专门负责的。”

金子容子被捕后,金子笃志即透过日本外务部向中国当局要求与妻子见面。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中,他几乎是每天电话催促,不过中国从未给予答复。直到8月8日金子笃志突然接到外务省的电话,说是北京市人民法院已签发了探视许可,并通知驻中国的日本大使馆。

金子笃志说,这突然来的消息反而让他有点担心,因为在同中国方面的律师联系准备劳动教养的复议申请过程中,律师曾提到金子容子的体重已从原来的58公斤降至50公斤以下,她的血压上升到220。

在营救金子容子的过程中,日本法轮功学员多次召开记者会,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进行和平请愿,并在容子居住的新泻县举行游行等救援活动。

7月29日,日本自民党、民主党、自由党、保守党等21名国会议员,成立“营救金子容子”的超党派国会议员联盟大会,呼吁日本政府尽早解救金子容子。日本外务副大臣杉浦正健于同日表示,对于日本人的妻子,将同对待日本国民一样全力营救。

金子笃志11日说,他听说议员联盟的成员曾去北京提出释放容子之事;外务部的官员也在8月2日去北京的公差时向北京提出此一要求。

目前已有3万多日本民众签名声援金子容子。日本共同通信社、时事通讯社、读卖新闻、产经新闻、新泻日报、新泻新闻、自由亚洲电台、日本时报等媒体都对金子容子事件进行了报导。金子容子事件已成为被关注的世界性事件。

虽然有众多的疑虑,虽然还不知道是否能见到自己的妻子,不过金子笃志12日还是怀揣着对劳动教养判决提出异议的复议申请和给妻子的信上路了。他在给妻子的信中这样写到:“70天过去了。日本的人民也在支持我,直到容子获得自由为止。请再忍一忍。”


金子笃志对罗容被判劳动教养决定的复议申请书之附件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

日本国新泻县佐渡郡 金子笃志(罗容的丈夫)

对劳动教养决定书(2002)京劳审字第3099号的复议申请

据6月24日签发(2002)的劳京审字第3099号的决定书获悉、妻子(罗容)因在公共场所派发法轮功宣传品,被决定收容实行1年零6个月劳动教养。以下对此提出异议。

一、鉴于贵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提出异议。

鉴于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妻子罗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信仰法轮功“真善忍”理念的自由。

鉴于第四十一条,妻子罗容对法轮功修炼者所遭受的迫害和不公正对待,有申述、告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鉴于第三十七条,妻子罗容的人身自由不应受到侵犯。

鉴于第五条,妻子罗容被违反《宪法》的所谓劳动教养的行政规则收容,是不法决定。

二、鉴于贵国有关所谓劳动教养问题的规定,提出异议。

● 鉴于所谓劳动教养问题规定的第一项,对有关实行劳动教养对象的规定:如:不务正业,有流氓行为或者有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盗窃、诈骗等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屡教不改的;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内,有劳动力,但长期拒绝劳动或者破坏纪律,妨害公共秩序,受到开除处分,无生活出路的。

● 鉴于所谓劳动教养问题规定的第三项,对有关实行劳动教养程序的规定:需要实行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或者它们委托的机关批准。

● 可见上述规定,对妻子罗容是完全不适用的。妻子罗容是日本家庭的一员,过着安定的生活,不需要所谓的劳动教养,也没有人为她申请,也没有理由为她申请劳动教养。因此,对妻子罗容的收容完全是强行的,完全是不法的。

三、鉴于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及世界人权宣言,提出异议。

鉴于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此种权利包括保有或采奉自择之宗教或信仰之自由,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私自以礼拜、戒律、躬行及讲授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

鉴于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第十九条,人人有发表自由之权利;此种权利包括以语言、文字或出版物、艺术或自己选择之其他方式,不分国界,寻求、接受及传播各种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鉴于上述规定,妻子罗容作为国际人权公约缔约国的公民,这次的行为是受国际法保护的行为,把法轮功真实情况告诉给世人,符合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因此,妻子罗容不应成为任何被收容的对象。

四、妻子罗容是一位善良的人

妻子罗容5年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多种疾病被治愈,心情也变的平静、祥和了。法轮功在中国被镇压后,她虽和我过着和睦的生活,但看得出她很是牵挂国内被迫害的同伴,难以接受这一事实。但即使是这样,面对中国当局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她还是能用平和理性的心态去讲清法轮功的真实情况。

这次回中国,我想,她一定是亲眼看到当局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残酷迫害而深感痛心,一心想如何早一些停止这种迫害,才向行人派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这种出于人道的行为却被判劳教,对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理解。

目前,法轮功已受到欧、美、亚等国的600多个州、市、团体的褒奖。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全票一致(420票)通过,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迫害的决议案。为什么只在贵国,又是法轮功的发源地,法轮功竟被镇压呢?

今年,正值日中恢复邦交30周年,却发生这种伤害日本人民感情,有损贵国国格的事件,这是不是一件令人深感遗憾的事情呢?!

现在,已有3万民众、30名大学的学者(15名教授、助教授)及律师(5人)签名声援营救妻子罗容,21名国会议员成立了“营救金子容子跨党派国会议员联盟”,外务副大臣也表示了声援的真意。多家媒体(共同通信社、时事通讯社、读卖新闻、产经新闻、新泻日报、新泻新闻、自由亚洲电台、日本时报等等)报导了妻子被迫害遭遇。7月23日在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大规模集会(参加者:美国国会议员、NGO的领导、法轮功学员),呼吁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学员迫害时,妻子罗容被迫害的遭遇成为话题。

就是说,罗容事件目前在世界已经成了被关注的重大事件。国际的政界、宗教界、人权团体、司法界、学术界等有影响力的社会上层的正义、善良之士及善良的日本国民、善良的世界人民都在倾注极大的关心,关心着妻子罗容的安危。不知贵国是否能清醒意识到,目前贵国的人权现状就是这样被世界注视着。

在此,我真诚希望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贵国政府能理智、真诚行事。并且,

鉴于上述事实,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提出两点要求:

1、取消对妻子罗容的不法决定,还妻子罗容以清白。
2、立即释放妻子罗容,(以使其)返回日本与家人团聚。

2002年8月11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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