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各地恶报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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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7月3日】

濮阳市公安局不法之徒诽谤佛法受到天理惩诫

王海珍,是濮阳市公安局主抓迫害法轮功的队长。5月19日在公安局搞了诬蔑法轮功图片展,攻击大法师父,诽谤大法。王海珍第二天就住院开刀,这是对他的警告,不要再继续不顾性命地执迷不悟了。

办公室电话:0319-4414863-21006。

迫害大法的贪官污吏受到制裁

99年7.20以来,武汉市江汉区汉兴街姑嫂树村的部份村干部积极配合610恐怖组织,迫害法轮功学员。时间刚过两年,一批恶人就先后遭恶报:去年9月,原村长高国建、党总支书记董明鹏、妇女主任刘玉枝均因“经济问题”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没收非法所得。今年1月,侥幸在上次的“经济问题”审查中漏网的第二任村长邓跃进自以为在本区已打点周全,却做梦也没有想到,突然被另一偏远的郊区检察院--黄陂区检察院逮捕。邓已被查出贪污上百万元,面临重判。邓跃进被本没有管辖权的黄陂区检察院“破例”查处,实在是应了“善恶终有报,只待早与迟”的古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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