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学法和在每日的正法修炼中尽量严格地要求自己,有一天忽然明白了:原来法理中说的向内找没有常人中找责任的内涵,而是指遇到问题及时对照法理找到自己内心的执著后放下执著升华上去。看清这一点,就不会再想说我找到了自己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但是我这个不对是别人的不对导致的;就不会在事情的当中找责任——向具体事情内去找事情本身的问题,说在这件事当中别人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而自己只能承担多少过错。去掉对向内找的理解中常人之心的杂质后,就真能找到自己的问题,继而感谢师父的点醒并发自内心地愿意迅速纠正自己了。
至于说,如何才能整体提高?我想法理上明确整体提高的重要性后,行动上要先要求自己的改进与转变,“不以善小而不为”;同时见到别人的思想行为不在法上时,不为常人的情面所困,善意地提出来,请对方及时注意。法理明确了只顾自己做好,或者只要求别人做得更好,都会产生负面的效果,不会真正有利于全局;碍于情面或者毫不体谅地向外指出别人的不是、单方要求别人转变,也很难起到有利全局的作用。当每个人都真的按照法理的要求向内找、从自己做起、突破自己原来的局限时,那整体表现出来能不是提高的效果吗?肯定是,而且会意想不到的好。
个人的管见。可能看上去很平凡,但实际中做到后发现,效果是非凡的。法能正一切不正的,关键是我们自己的一思一念、一言一行是不是真的在法上,平时学法是不是真的能学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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