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位两党众议员十八日连署提出的第一八八号众院共同决议案指出,法轮功是在中国大陆和世界各地拥有数以百万计信徒的一种和平与非暴力的个人信仰与修练方式,但是中共(江泽民)政权查禁法轮功并且有系统地予以迫害,此一政策违反中共本身的宪法以及国际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和世界人权宣言。
决议案又说,江泽民政权在大陆各地设立恶名昭彰的「六一○办公室」,专门负责以组织化的洗脑、刑求和谋杀迫害法轮功学员,中共国营媒体也大肆宣传试图引起仇恨与歧视。
此一决议案表示,截至目前已知有二百五十三人因刑求致死,另有数万名法轮功学员在劳改营、监狱和精神病院遭到刑求,数十万人被迫接受洗脑,还有几名美国永久居民和公民遭到囚禁、刑求和任意拘押。
这项决议案因而敦促中共当局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同时要求美国政府利用每一个适当的公开和私下场合,敦促中共政权释放所有拘押的法轮功学员,停止刑求和其他残酷、不人道与卑劣对待他们和其他良心犯的作法,并且遵守国际公民及政治权利公约与世界人权宣言,允许法轮功学员追求他们的个人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