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播法轮功节目的义举值得我们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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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7月12日】针对最近中国大陆十几个省级电视台及中央台制作的电视节目均被插播法轮功真相录像一事,笔者想谈一下个人看法:

首先,我们认为这种以和平的方式让中国人民知道法轮功真相的作法是绝对正确的,因为新闻媒体本身的意义就在于捍卫言论自由与民众的知情权,尤其是在中国,媒体是纳税人的钱养活的,更应该表达人民的声音,而不是独裁者的侮辱民智的自我吹嘘和栽赃陷害。

江泽民集团能够霸占本应属于人民的媒体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人民为什么不可以利用媒体讲清真相?江泽民集团能够封杀言论自由,人民为什么不能争取言论自由?江泽民集团可以无法无天地迫害法轮功,为什么人民不能以和平方式利用本应属于自己的媒体去讲清真相?我们难道看不出江泽民集团那「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只许自己杀人,不许百姓喊冤」的双重标准吗?

此事反映出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已到了「天怒民怨」的地步;相关的真相封锁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局面。当越来越多中国人知道真相,知道被独裁者愚弄后,中国人必然会有一种转变,不能坐视独裁者继续迫害善良的人民。

所以笔者认为,此事暴露了江泽民集团的践踏新闻自由,也代表了法轮功学员实践了言论自由的精神。此一插播真相节目的行动,不仅合乎了国际公约和中国宪法维护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条文,更是在独裁者的媒体管控下一种充满人道、智慧与勇气的行动!值得我们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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