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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中共密令在举办奥运前彻底镇压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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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6月1日】盐湖城论坛报5月3日刊登美联社记者约翰.莱彻斯特(JOHN LEICESTER)文章,指中共密令在举办奥运前彻底镇压法轮功。

文章说,据一个总部设在美国的民运机构工作人员的透露,一份来自中共最高层的秘密文件命令中国东北地区的警察:为准备二零零八年的奥运会,必须严禁示威,并重点打压法轮功运动。

总部设在华盛顿并且反对中国主办二零零八年的奥运会的自由中国运动组织指出,目前一时还无法证实这一文件的真实性。

但是,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位中国方面的学者,安德鲁.内森(Andrew Nathan) 先生审阅了这份文件并说:“这是一份可靠的文件,我认为它十分重要。”这份命令看来准许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就可以逮捕法轮功学员。

自由中国运动组织给在北京的记者传真了这份文件的复印件。这份一页的文件用的是政府文件专用纸,盖有两个政府官用的印章,用词是典型的警方命令用语。

文件上写到:“为了更好地准备在我国顺利举办二零零八年奥运会,稳定社会秩序,严打非法集会,组团和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活动,特发如下通知。”

这份来自中国东北省级警察局和最高法院的文件分发给了吉林省所有的警察局,派出所和法院。

吉林省位于北京东北五百英里处,是法轮功的一个重要城市。法轮功是一项炼功和打坐功法,中国[江泽民]政府视之为对当局的威胁,在一九九九年禁止了法轮功。

今年三月份,东北其他省份被下岗工人的示威搞得焦头烂额。

这份文件说:“对于任何拒绝改过自新的大型抗议和集会的组织者,应判三年徒刑,并罚款一万元(约一千两百美元)。”很多城市居民一年的收入还不到一万元。

文件还命令:“对任何不顾警察警告,参与三人以上的集会者,应拘留十五天并处以一千元(约一百二十美元)罚款。” 文件还补充道:“对于非法组织的组织者一定要严惩。” 但文件并没有指明何种组织是非法的。

该命令指出:“要加强对法轮功学员和煽动者的镇压。只要一被发现,就立即逮捕,手续可以补办。”

文件签发日期不详,但是它命令的大规模镇压始自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日,也就是北京正式申办奥运会后的第十三月,赢得主办权的前夕,至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这星期,国际奥委会检察团团长海因.维布鲁根(Hein Verbruggen)访问了北京并宣称他对目前北京方面的准备工作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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