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清滔,99年10月28日在北京车站被绑架,于2002年初(由于安全问题,暂且删略了其间的一些具体时间)被非法开庭。
在我等“起诉”期间,历经20个月,并且在我催促办案时,找不到办案人,“起诉”是我绝食才得到的,“开庭”也是绝食换来的。
我不明白,我错在哪里?当日你(指对其绑架的恶警)能绑架我,为什么当时不对我的信仰问题做出回答,三个年头后的今天才如此邪恶的对我进行非法“审判”?为什么你早不向省里申报,而是在我催促时才想起去申报?这一切说明了什么?一审、二审都提了一个共同的问题--还炼不炼功?我的态度是坚决的,不可改变的,法轮大法就是好!我没有错!
(由于这里的环境很恶劣),我很想让明慧网帮助我整理材料,向国际人权委员会和国际人权大会申诉:中国江泽民政府无视我的人权。并且恳请国际人权委员会关注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他们的人权受到了严重践踏。就在人权大会召开之际,还有许多的大法学员被绑架,他们现在正在以绝食抗议江泽民独裁政权的迫害,抗议对修炼“真善忍”的人们的迫害。在监狱,教养院,看守所里,还有许多善良无辜的大法弟子在里面倍受煎熬。请国际善良的人们、组织与团体,伸出您的援手,关注并制止江泽民集团对人权的迫害……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6/22457.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26/224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