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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夕法尼亚州参议院祝贺法轮功洪传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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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5月19日】

宾夕法尼亚州参议院
哈里斯堡
2002年5月6日

祝贺词

鉴于,宾夕法尼亚州人民将于2002年5月13日欢庆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洪传十周年,同时,他们还将庆祝五月的法轮大法月;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种古老的气功自我修炼系统,通过特殊的打坐炼功活动改善身心;这是一种中国传统的精神修习,由动功、打坐及基于真善忍的法理组成;在较短的时间内法轮功已传及五十多个国家,有千百万人修炼;并且

鉴于,遵从法轮功原则的人们因为按照法轮大法创始人李洪志先生教导的高层次原理在日常生活中修炼其道德品质,坚忍地保持一种和平的生活方式而应当受到赞扬;因此,

宾夕法尼亚州参议院现在决定:

本立法机关向本州法轮功学员表示敬意,诚挚地赞扬他们努力按照真善忍去生活;

并决定,由本决议的发起人文森特·福莫(Vincent J. Fumo)参议员将本决议副本送交宾夕法尼亚州法轮功学员。

证明:参议院秘书:马克·考利根(MARK R CORRIGAN)(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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