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而出 进京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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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5月17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今年60岁,得法已经几年了,是这庄严神圣的大法和大慈大悲的师父给了我新生。在大法遭到迫害时、在师父遭到诽谤时、在功友们被迫害致死时,我心里很难过。心里也知道总有一天天象会正过来的,但曾一度错误的理解自己在家里炼就行了,所以,只静观事态的发展变化,不知如何是好。

后来在功友的帮助下,直到2000年10月份,我们一行五人才走上了上京之路。到了天安门,我和一个功友在天安门广场上默默地念:“法轮大法好!李老师好!我一定要坚持修炼下去。”虽然三尺头上有神灵,可是我觉得只是默念起不到洪法的作用,后来,我大声地喊出来了:“法轮大法好!李老师好!”站在我身边的游客觉得很奇怪,看住我。另外两个功友也勇敢地喊出了心里话,由于当时心里还是很紧张,我们走散了,可是我们还是一起安全回来了。

第二次是2001年的年初三,我和另外一位功友又准备上京护法,临走时我对着李老师的像讲,我要去北京护法。师父慈祥地看着我微笑。当天下着暴雨,我提前来到车站,进京的路上,我们一帆风顺,就是在北京火车站,我们也巧妙地避开了同伴的妹妹和妹夫的阻拦(她们家住在北京),顺利地坐上汽车来到天安门广场。天安门广场已经不再是旅游观光的地方,早已是充满恐怖、布满杀机的地方,到处是警察和警车,还用铁栏杆围着人民广场,只有四个地方留有出入口,每个出入口都有两名警察守着,有时还要检查游人的身份证。当时我们头脑一片空白,没有怕,面带着笑容,从容地走过了关卡。进去后,同伴问:“在什么地方啦?”我说“什么地方都可以”。心想只要把横幅打出去了就是成功。我们没有恐惧,不慌不忙地把拉链拉开,从内衣口袋里拉出了横幅,她的横幅是“法轮大法好!”我的上面写着“还法轮大法清白!”我们高声喊着口号,当时我觉得自己是多么的高大。不多久,警察发现了我们,用力地抢我们的横幅,紧紧地抓住我们的手,我说,不用你们抓,我自己会走。一上警车,一个恶警就用穿着皮鞋的脚狠狠地踢我,当时我只觉得一点点痛,是师父帮我挡掉了许多。另一个先被抓上来的女功友说,恶警刚才也打了她两个耳光。与我一起来的同伴的眼镜也被他们一把抢下来,将镜片丢掉。在警车上,有恶警破口大骂大法、骂老师。他们丧失了最起码做人的标准,让我们扫警车上的垃圾,却将杂物塞进了大法弟子的袋子里。在这“文明”的社会里竟有这样“文明”的警察,而且还是自称为“大学生”的警察。

我们一行十几、二十个人就这样被押到北京怀柔监狱。过的第一关就是所谓的检查身体,医生说我血压高了,而且贫血(也不明白这是什么医生),非要逼我吃药不可,我说我没病,吃什么药。他们说不吃药就打针,我说针也不打。他们找来三个壮汉,抓住我这个老太婆,按住就往屁股上扎针。当我出了医务室,就说,人没病,非得强迫人打针,真是没有道理。一群恶棍又围上来,有个女的,狠狠地挥着拳头,照我的右眼下狠狠地打了四五下,打得我眼睛直冒金花。我大声喊道:“你们打吧!你们打吧!”医生听到后赶出来,她们才停手。说来也奇怪,她们出手那么重,可我眼睛不肿不痛。搜身时,她们将我的衣服、裤子、鞋扔在地上,全都毁坏了,检查衣服找到了400元,她们给没收了,但没有给任何收据,想是私吞了。可是我手抄的《转法轮》第五章,她们却没有发现。接着,惩罚我们站在雪堆上。在这漆黑的夜晚,北风呼呼低吹着,刚开始身体真是冷得直哆嗦,可是心里想着李老师,想着法轮大法,渐渐地全身暖和起来。

那些狱中的恶警对我们是想打就打,想骂就骂。他们嘴巴也不停着,“大过年的不在家好好过年,跑出来捣什么乱,连我们也跟着受罪。”他们不知道真正使他们受罪的是谁,是江氏邪恶集团的那几个人。我们只是为了伸张正义,救度世人而来的。

我由于受骗说出了姓名及单位,被押送回广州少管所,所长见到我时说,“你不用在地上蹲着了,坐在凳子上吧”,并说他们那里不关60岁以上的人。结果关了我两天,说是放了,可是又被送到拘留所关了十五天。狱中没有任何东西,连双吃饭的筷子也没有。我们遭到了非人的待遇,不能与家人联系,警察不准亲友来看望。不过我们与其他犯人的关系都很好,大家互相帮助,我们及时地向她们弘扬大法,要她们改过自新,做一个好人。我和另外一个功友,一有时间就炼功、背经文,在狱中有良知的犯人都知道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所以,也不怎么管我们,还照顾我们,棉被其他犯人是每人一条,却给我们俩每人两条。十五天期满后,又被送到海珠区公安分局,在那里被迫交了8000元,还要我写保证。我写了自己上京的经过,并写了自己是怎么样修炼做一个好人的。单位的人看过后要求在上面加上一句“以后不上北京”,我说砍了我的手,我也不写。在场的人被我的气势给吓住了,不出声。公安分局的局长看了我写的,说认识不够“深刻”。就这样我又被软禁在一个宾馆招待所。在那里,我们每天炼功,背论语、经文和洪吟,有时看着马路上来往的车辆与人流,就感到人身真的失去了自由,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他们就是不放你,好像无期徒刑。直到最后,心里什么执著都放下了,他们才放我走,但是临走时,又被迫交了600元的伙食费及住宿费。

我的经历不算典型,但都是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也是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破坏宪法、侵犯人权的一个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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