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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华州州长宣布2002年5月13日为特拉华州“法轮大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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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5月14日】
特拉华州“法轮大法日”褒奖

鉴于,法轮大法是一种平和的、健康的身体与心灵同修,并强调真、善、忍的修炼;同时

鉴于,法轮大法自其1992年5月传出至今,给我们社区和社会,以及全球上亿修炼者所带来的裨益,并在全球范围内广为世人知晓且赢得嘉誉;同时

鉴于,法轮大法超越不同种族、文化界限,增强人们的联系并架构起东西方沟通的桥梁;同时

鉴于,在最严峻的境遇中,法轮大法修炼者所展示之伟大的至善至忍之举,深深感触了我们、国家及世界人民的心灵;

因此,我, 州长Ruth Ann Minner,暨副州长John C.Carney,Jr., 在此谨宣布2002年5月13日为特拉华州

法轮大法日

并鼓励全体特拉华人赞赏并支持第一州及全球的法轮大法修炼者。
(签名)
Ruth Ann Minner,州长
(签名)
John C.Carney,Jr.,副州长

编号0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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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5/15/22077.html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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