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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法弟子给政府官员的信:请制止延边劳教所李文彬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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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3月6日】

省、州、市领导:

我们是坚定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两年来,我们为了向广大人民讲清真相、证实大法,先后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劳教所、监狱。在此期间,世界各地善良的人们为了我们能尽快摆脱邪恶的控制、早日获得自由而给予我们很大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深表感谢。同时深为受恶毒谎言欺骗而不能自拔者痛心。我们在不同的环境中坚定大法,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向广大人民讲清真相、揭露邪恶、唤醒世人的良知和善念,达到救度众生的目的。在此过程中大法弟子经历了各种魔难,目睹了各种邪恶。

现仅将延边劳教所教育科科长李文彬残酷迫害法轮大法弟子的犯罪行为揭露于世,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及省、州、市领导的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了解,解决问题,彻底清除邪恶。

干警素质问题

作为教育科长是从事教育工作的,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职业道德和劳教干警行为准则。然而延边劳教所教育科科长李文彬等人违背职业道德和劳教干警行为准则,无中生有、恶语中伤、肆意诽谤法轮大法与我们的师父、污辱我们的人格,当我们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劝告时,遇到的却是破口大骂,甚至殴打和体罚。李文彬自称是劳教所“四大恶人”之一,明知殴打和体罚违反政策,却扬言要继续采取此措施,并扬言以后可能要打死人的。

另一方面,民管会在改造场所具有协助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职责,同时,自身的改造也在其中,一切行为都应该符合所规所纪。而在实际中,专管队和各大队的个别民管会不能正确把握其位置,对大法弟子进行污辱、殴打和体罚,说是得到科长李文彬的授权。其中66岁的金奉录老人被打得耳聋数月,劳教干警行为准则中明确规定“不准打骂体罚”,今年司法部下发文件中针对大法弟子提到的四个绝对不允许,再次明确这一要求,更不用说民管会的成员。任何人都不能超越其行为准则对民管会打骂体罚大法学员的行为予以授权。

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我们是因修炼法轮大法而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现在劳教所又以我们“坚定立场、消极改造”为由,对我们逐月加期,这本身就是双重迫害。这些强加于我们头上的迫害,作为大法弟子岂能认可?

另外,李文彬滥用职权,以“顶撞管教干部、对抗改造”为由,剥夺大法弟子的辩解权、申诉权、解释权,对大法弟子非法禁闭、隔离。以“传阅经文、散布反改造言论”为由,分别对赵理堂、蔡福臣、肖国兵等大法弟子进行审讯、用刑。当卫生部门对大法弟子进行体检时,李文彬提前找到受伤害的大法弟子要求不准讲话,将伤痕累累的大法弟子隔离,达到掩盖其罪行的目的。

李文彬为了捞取政治资本,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择手段

一是剥夺说话权,连朝夕相处的大法弟子都不允许说话,实行说话报告制度,否则将进行处罚;例如:(1)在劳教所新盖的办公大楼工地,66岁的大法弟子金奉录老人扛水泥很吃力,扛完水泥又扛白灰。等到休息时老人对高长锁说了句:白灰比水泥轻。回到住处被打耳光,造成耳聋数月;高长锁被罚蹲马步。(2)金柱稿和赵志江到操场上去抬铁架,赵志江问有多重,金柱稿回答有几百斤。回到住所二人被罚蹲起二百个,金柱稿慢了点,又加罚二百个之后靠墙立正罚站。

二是擅自取消午休,每日静坐十余小时稍有动作就会遭到打骂,由于长期保持一个坐姿加上地面的潮湿,许多大法弟子屁股出现腐烂。在生活待遇上取消细粮甚至强迫重体力劳动的细粮补助也被取消。即便如此,李文彬还唆使食堂管理人员对大法弟子的伙食供应减量,禁止购买食品,大法弟子的健康遭受伤害。

三是以“顽固不化”为由拒绝与亲人见面,严重伤害了大法弟子及其亲人的感情。

四是殴打、体罚大法弟子。大法弟子肖国兵被野蛮殴打,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出现昏迷;张辉从管教室被追打到监舍;李优存、赵理堂腿被打伤,行走困难;对蔡福进行超体力、大负荷运动,并辅之以禁闭、隔离等手段。有一次,刚扛完水泥,李文彬就让大法弟子跑步、练正步走,走不好非打即骂。

由于条件所限,李文彬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在此只能例举一、二,待条件成熟详尽表述。

我们讲清真相是在行使一个公民的监督权利,使邪恶曝光于世,因为害怕真相的永远是邪恶。我们讲“真、善、忍”,但我们所讲的忍并不是懦弱,也不是消极承受一切,更不是纵容邪恶。我们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邪恶也只是说明大法与大法弟子所遭受的迫害,挽救众生因敌视大法而被淘汰,这是大法与大法弟子救度世人的伟大慈悲的体现。

虽然李文彬的犯罪行为在所领导的教育下有所遏制,但要彻底肃清邪恶,需要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广泛参与,善与恶的表现充份体现了各自将要得到的最终结果。纵容邪恶必将使自身陷入邪恶。靠打压法轮功获取政治资本,最终只能是自食恶果,而打骂、体罚等邪恶手段改变不了人心。真正的修炼者是能够走过生死的考验,事实已经进一步证明靠强制手段使大法弟子放弃修炼是徒劳的,历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人从来都没有成功过。此信公开实属不易,希望能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共同铲除一切邪恶。

要求和建议:

1. 深入调查了解事实真相;对李文彬的犯罪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

2. 停止并取消对大法弟子加期等一切迫害行为,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劳教的全体大法弟子。

3. 充份发挥职能部门对教育科的执法监督,提高干警素质,维护自身形象。

遭受迫害的延边全体大法弟子
2001年11月23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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