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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生万象:正法过程中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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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3月29日】一、警察也知道自己干的事是见不得人的

东北警察于三月末又开始对大法弟子进行新的一轮统计(二月份的两会前刚刚统计完,三月份就又要重新统计。三年了,公安部门就这样挥霍着纳税人的血汗钱)。

据一位大法弟子介绍:今天派出所的警察又来到单位,偷偷地找到党支部书记。大法弟子回来时,单位同事在走廊挥手示意书记那屋“有情况”。大法弟子立即堂堂正正地走了进去,正在向书记诉苦说统计任务太多、太重、太频繁的警察吓得赶忙把放在桌面的表格合上,又心虚地拽过一张报纸盖上。大法弟子汇报完工作后,书记向警察介绍说“他可是我们单位的技术骨干”,警察连连冲大法弟子点头:“知道、知道,骨干、骨干。”单位同事陆续地走了进来,向警察介绍大法弟子在工作中的各种先进事迹,警察低着脑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该弟子离开时,心中无限感慨:“人啊,什么不明白?干嘛见到大法弟子就吓得赶快将表格藏起来?说白了就是警察自己都知道自己干的事是见不得人的。”但愿心里已经明白真相的警察能把握好自己,一路走好。

二、XX党不让讲真话

一天,某单位行政一把手、党委书记找大法弟子谈话,其间问道:“XX党好,还是法轮功好?”大法弟子回答说:“法轮功好。炼功人讲真话,好就是好。”该党委书记气急败坏地说:“XX党就是不让讲真话!”

三、不写“保证”就算了

最近,某区的组织找到某单位的XX委员(大法弟子),让其写保证,不写保证就撤职。大法弟子单位的党委书记找其谈话,说是区组织部的意思,让其写保证,大法弟子义正词严地说:“从99年7月到现在,我一没犯错误,二没犯什么法,写什么保证?”大法弟子的爱人也是炼功人,听到此事后找到区里主管干部的书记说:“我爱人犯了什么错误,让她写保证?”该书记说:“没犯什么错误,街道书记反映她人品和工作都不错,各方面都很好,就说有人反映她炼功。”大法弟子的爱人说:“既然工作和人品等方面都不错,那还写什么保证,炼功本身不违法……”这位书记听他说得有道理,最后说了一句,“不写就算了。”

四、公安局发了财

一天,两位大法弟子(夫妻)到某单位党委书记办公室,唠起了法轮功的事,该书记直言不讳地说:“整法轮功,公安局警察发了财……”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6/20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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