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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市议会对法轮大法的嘉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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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3月20日】纽约市市议会2002年1月31日签发嘉奖令,褒奖法轮大法。

鉴于,纽约市市议会肯定和嘉奖由许多种族团体引进和信奉的有助于提高纽约市生活质量的传统文化;并且

鉴于,纽约市市议会荣幸地嘉奖和颂扬由李洪志先生创立的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以表彰他们倡导的和平与高尚精神,以及他们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镇压所表现出的勇气和坚韧;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的核心准则包含真、善、忍的美德,在全世界五十多个国家有上亿人修炼; 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学员相信个人的投入与社会的总体改善紧密相连,为此他们孜孜不倦地为纽约市社区服务做出贡献;并且

鉴于,法轮大法通过其庆祝周活动所发挥的精神引导作用是对布鲁克林人民及所有纽约人的一种激励;为此,现决定:

我,戴安娜.瑞娜市议员,肯定法轮大法的炼习改善了许多人的精神、身体和心灵健康;并进一步提议:

在1月31日至2月4日的法轮大法周及2月1日法轮大法日期间,所有纽约人民都来庆祝法轮大法这一古老的中国功法。

同时还决定将本嘉奖令的复印件转交给代表市议会第34区所有法轮功学员的米勒.吴.马林。

2002年1月31日签发

戴安娜.瑞娜 (Hon. Diana Reyna)
签名
第34选区议员
布鲁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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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1/200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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