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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国会议员致信外交部长力促提出审查中国践踏人权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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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二年三月十六日】

2002年3月13日
亲爱的某女士,

谢谢你就法轮功一事一直与我们保持联系。我们今天寄给外交部长一封信,力促他在即将召开的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大会上提出审查中国践踏人权的决议(见附信)。斯文德(Svend)将前往日内瓦,敦促加拿大代表团在会上提出这一问题。我今天下午去看望了在(国会)山庄上绝食的(法轮功成员),向他们表达我们的支持,并递交给他们我们写给外交部长的信的副本。我希望这能有所帮助。请保持联系。

真诚地,
丹.福来德里克 (Dan Fredrick)
斯文德.罗宾逊(Svend Robinson) 的法律顾问

附信:

2002年3月13日

尊敬的比尔.格拉姆 PC , MP
外交部长
渥太华
418-N Centre Block
House of Commons
Ottawa, Ontario, K1A 0A6

亲爱的比尔,

我写此信向您表达我对中国侵犯人权,尤其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的极度的担忧。在我写此信时,一组勇敢的加拿大法轮功修炼者正在国会山庄上进行绝食抗议,以引起对中国当局迫害法轮功的关注。根据人权观察,大赦国际,及许多去过中国的加拿大法轮功修炼者,中国政府已镇压法轮功两年半之久。其对人权的侵犯表现在许多方面:肆意拘捕和监禁,酷刑,不合法的程序,未经审判长期监禁,行政处罚,甚至死刑。

最近中国的状况愈加危急。江泽民下达了对法轮功学员“杀无赦”的命令。加拿大不能默许中国政府对其公民犯下如此罪行。我因此迫切请求您向中国当局抗议对法轮功成员的人权践踏,并告知他们加拿大人民对他们的镇压政策的关注。

同时,我请求您在本月晚些时候于日内瓦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大会上表达加拿大对中国骇人听闻的人权记录的关注。由于今年美国不能提出审查中国侵犯人权的决议,加拿大有道德上的义务发起自己的决议。否则将辱没加拿大作为尊重人权和国际法的典范的国际名誉。我盼望着你能尽早地答复这一重要问题。

您真诚的,

斯文德.罗宾逊
加拿大国会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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