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法轮功是一项和平与非暴力的个人信仰和炼习,在中国和世界各地拥有上亿的拥护者;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泽民]政府禁止法轮功学员信奉他们的信仰,有系统地试图消灭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
鉴于,这个政策违反了中国本国宪法以及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人权公约;
鉴于,江泽民政权在全中国设立了臭名昭著的610办公室,利用有组织的洗脑,酷刑和谋杀等手段专门负责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
鉴于,受中国(江泽民)政府控制的媒体宣传覆盖全民,试图以其挑起仇恨和歧视;
鉴于,已知的死于酷刑的学员至今已达296人,成千上万名被关在劳改营,监狱和精神病院的学员遭到酷刑折磨,几十万人被迫参加洗脑班;
鉴于,官方采用各种手段掩盖一切暴行,诸如立刻火化受害者,阻止尸体解剖,不实地将死亡定为自杀或自然死亡;
鉴于,尤其是妇女成为多种性暴力,如强奸、性骚扰和强迫堕胎的受害者;
鉴于,多名美国永久居民和公民被关押,折磨和肆意拘留;
鉴于,这场由中国(江泽民)政府发起,经政府官员和警察执行的迫害运动已渗透到中国每个村镇和各级政府机构;
鉴于,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行动是对人权和公民自由的践踏的严重例证,必须受到谴责;
鉴此,罗塞尔公园市市长和议会决定,本议会旨在全力支持以法轮功学员和平典范为榜样的人们,同时谴责中国[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野蛮和镇压性的做法,要求中国政府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此外,议会决定将经公证的此提案副本呈交:尊敬的美国总统乔治.布什;尊敬的美国国务卿科林.鲍威尔;尊敬的美国参议员强.郭载和罗伯特.拖利瑟利;尊敬的美国众议员莱西.豪特;尊敬的新泽西州代州长唐纳德.迪拂朗西斯科;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华盛顿大使杨洁篪;尊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纽约总领事张宏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石家庄市市长,江苏省南通市市长,苏州市市长。
市长签名
议会成员签名
200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