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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抓、被巨额罚款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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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3月1日】我是河北省阜平县人,女,32岁,1996年得法。修炼前身体多病,夫妻不和,经常吵架,得法后家庭和睦,身心健康。

1999年7月江氏邪恶集团开始迫害大法后,我9月9日离家进京证实法,向政府、世人讲明法轮大法是福益身心的正法!在天安门广场被北京公安逮捕,拉回阜平拘留所非法拘留38天。在拘留期间,被恶警用细绳五花大绑二个多小时,非法审讯。公安人员利用恐吓的手段让我家人请他们吃喝,送东西,花了七千多元,勒索罚款一万元,才被取保出来。

2000年10月1日我第二次进京上访,证实大法,用自己的亲身体会向天安门广场的群众讲清真相,又被非法抓捕带回当地关押40天,被非法高额罚款四万元。

阜平公安人员,紧跟江氏一伙,执行江向全国公安发布的密令。他们将去北京证实过法的、进过看守所的及他们认为坚定的学员陆续上报恐怖组织“610办公室”统一部署的洗脑班。2001年6月4日,阜平公安进行大搜捕,非法抓捕大法弟子8名。我在师尊的安排下逃脱追捕,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7月11日晚我在保定一功友家又被当地公安非法抓捕。由于不配合邪恶,我被恶警拳打脚踢、打嘴巴子、拽头发、用钳子夹、竹板拍、铐在开着的汽车排气管处、在强光下晒等。在保定看守所期间(我们带着手铐、脚镣被铐在一起)队长指示犯人还对我们拳打脚踢,泼凉水,往身上贴诽谤大法的纸条。我被非法关押56天,这次我家被勒索的钱据说比去年还多。这一桩桩、一幕幕给我家人和孩子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损失。正如江泽民所说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目的是毁掉修炼者的意志。

虽然我为证实大法、救度世人被邪恶残酷折磨,经济上造成困难,但是我对大法、对师尊坚如磐石、金刚不破的正念是坚不可摧的。

在这里我也正告那些邪恶之徒:大法已溶入我的思想深处,溶入我的每个细胞,“强制改变不了人心”,虽然我肉身被你们残酷折磨,但我在师尊的保护下很快恢复,是常人无法想象和难以达到的,这就是法的威力。善恶必报是天理,“所有各层操纵邪恶与坏人迫害大法与学员的,等待的就是无休止的、在层层灭尽的痛苦中偿还一切所干的。”(《建议》)希望你们醒悟,不要再继续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为你们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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