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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毒打、勒索的部分事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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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2月26日】隋村、女、44岁、黑龙江省汤原县黑金河乡。2001年1月14日晚6点多钟,当地派出所与615办公室共8人闯入我家,强行把我抓进公安局,队长周铁刚、科长邓建象失去理智似的对我侮辱谩骂,而后拳打脚踢,硬逼我说真相资料的来源,我没有配合,他们把我送刑警队刑审。杨局长下令:“不管用什么刑法,只要撬开她的嘴就行,打死算自杀,让她血溅刑警队。我就不信她能过了这一关,就是大男人这么整,到时候也得乖乖地交代。”充当打手的刑警任长军用电警棍无数次击打我的头部及全身,穷凶极恶。队长林风秋打我累得实在不行了呼呼直喘,胳膊疼,就气急败坏地叫手下人去到市场叫两个使大板锹的,每人一天给他二十元钱,还说“我就不信拍不死你。”他们软硬兼施,威胁我:“你不说就撤你弟弟的职,把你的两个儿子抓来打,让你们全家坐牢。”恶警们还说:“在外面我们是警察,在这里我们就是土匪!”他们把我的长子骗进刑警队,(次子当时不在家)不让见我,非法关押一天一夜,竟然对一个十五周岁的孩子下毒手,一连打了三十多个耳光子,孩子稚嫩的小脸被打得青肿变形。孩子不畏强暴地说:“法轮大法好!早晚得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邪恶没有达到目的,无奈放他回家。我在刑警队被非法刑审了5天4夜,这里的刑警白天对我“文审”、夜里进行“武审”(毒打),每次审完都把我铐在暖气管上体罚,待我实在站不住了,才让我坐下,这么多天不让睡觉,折磨的我筋疲力尽,不象人样子。暴徒们还几次羞辱我,让我当“看门童”,把我手上的铐子铐在门把上,让我为出来进去的人开门、关门,还往我脸上吐口水。副队长付恩林说:“怎么样?好受吧?说了吧,为别人承担不值得,这么多天没休息,腿脚一定控肿了,恐怕连鞋都脱不下来了……”无论邪恶怎么折磨,也没撬开我的嘴。恶警目的没有达到,不甘心地把我投进了看守所。到了号里,我脱下鞋子,用凉水洗脚,整个脚胖肿,脚底下全白了,裂了很多大血口子,这时我才感觉腿脚疼痛难忍……正月初九,恶警让我们看天安门录像,还请来了电视台的记者给我们录像,准备反面宣传,结果阴谋落空。于是就深夜逐个提审,次日早晨,将我等8名大法弟子送进了佳木斯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在2001年4-5月间黑金河派出所李玉奎从我胞弟处要去2000元说他们所里帮助要求放人,结果没顶用。2001年1月17日被汤原县看守所勒索行李一套价值200元。

李风英、38岁、佳木斯市肉联厂工作。2000年2月,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49天,2001年10月又被非法关押15天,两次被东风分局勒索5000元,伙食费等近5000元。

吴起莲、女、41岁、佳木斯市肉联厂下岗职工。2000年2月进京上访,被抓后非法拘留15天,超期关押40天。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绝食抗议,要求无条件释放。绝食后被恶警强行打针,体罚“开飞机”,加带50多斤重的脚镣。她被强行灌食后,嗓子严重损伤,疼痛难忍,夜间不能入睡,嗓子发不出声来,多天失去说话能力,后被东风区公安局勒索3000元人民币,拘留所勒索500元伙食费,家属找人花了3000多元人情钱才放人。进京上访后被单位非法扣发半年下岗生活费。2000年6月,她被单位强行送进红兴隆看守所非法关押了17天,关押期间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绝食期间炼功时被浇凉水、戴手铐、脚镣,向家人索要200多元伙食费后才放人。

董建力、男、41岁。99年7月,去北京正法,被单位带回后,被佳木斯市郊区分局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12天后放回,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局非法勒索300元,政保大队长向家人勒索一副眼镜(100多元),后才放回家。

孙刚、35岁、农垦总局三江食品公司。2000年11月进京上访,被北京小南山派出所非法关押3天,这期间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靠墙撅着,还经常体罚打骂,后又在农垦总局驻京办事处被非法关押2天,勒索火车费300多元(单位来人交),回来后被佳东分局非法关押18天,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绝食抗议6天,被强行灌食2次,被勒索现金5000元。

赵崇华。我因进京上访,由前进分局宋显彬在接别人时顺便将我接回。回来后,前进分局政经文保大队王连民于2000年2月2日到我单位索取人民币3000元说是接我的费用(后由单位在我工资扣)。我被非法关押了80天,释放后,我被非法停止工作3个多月。

王文义、男、33岁、佳木斯市农垦总局商业招待所。99年7月20日早3点半被骗到市公安局非法关押16小时,21日上午9点左右在长途客运站被公安人员非法带到前进分局问话2个多小时,同年9月25日无任何理由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长达80天,被索取伙食费700多元,经家人花数千元,前进分局索要保证金5000元(后要回3000元)。2000年6月19日进京上访被北京广场分局非法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6天,后被农垦总局北京办事处带回,并搜走所有钱财。6月29日带回佳木斯市被非法关押60天,索取伙食费600多元,家人花2000元保回。2000年12月份,前进区奋斗派出所对我家进行非法搜查,本人被带到前进分局后被放回。2001年1月份被怀疑和功友有联系,被非法带到市公安局审问6个多小时,晚7点半放回,叫本人第二天再去,我没有配合后,他们对本人进行了长时间的抓捕,使本人流离失所数月,同年7月19日,奋斗派出所在晚11点钟到我家非法抄家,将我带到了派出所非法审问,2002年1月21日,前进分局三人对我家进行非法搜查,本人再次流离失所。

梁春梅、女、61岁、佳木斯市永红区。2000年6月18日在哈市展览诬蔑大法的图片时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关押11天,永红分局郭维山在我儿子手中勒索500元后放人。2000年12月18日我进京证实大法,在火车上被非法抓捕,送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7天,12月25日被市公安局勒索500元,永红分局石秀文勒索500元后放人。

许明德、男、63岁、佳木斯市永红区。2000年12月7日因证法被非法关押13天,被所在单位木材加工厂时书记勒索3000元。2001年年三十上午木材厂强迫其参加洗脑班,现许明德被迫流离失所。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6/19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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