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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泉叙述在中国遭受北京警察虐待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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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2月25日】2002年2月12日,我和朋友一到达北京国际机场就被几个身穿便衣的男人跟踪了。直到被警察拘捕之前,我们此行所到之处一直都被跟踪着。

2月14日我和另外两个朋友行走在一条通往天安门的地下通道时被警察截住。当他们搜查我的朋友的包时我站在一旁。突然我身边的一个警察嘴里叫喊着什么把我摔倒在地,许多警察包括所有站在通道周围的便衣警察一齐上来围住我开始打我。至少有十个人向我扑过来,其中一人踩着我的脸把我的眼镜踩碎了,他们穿着靴子踢打我的背部和全身。我被打在脸上,鼻子立刻开始大量出血。然后他们试图将我带走但我不肯,于是他们将我推倒在地,脸朝下,脚踩在我脖子后面,把我的脸压进我的围巾,直到我不能呼吸几乎昏死过去,然后他们把我拉起来将我带走。当时至少有八名(穿制服的和便衣)警察抬着我走。在去警察局的路上,他们先用我的围巾勒住我,然后把围巾塞进我的喉咙。最后当我到达警察局时,他们将我扔倒在地,搜查我的全身,并拿走包括我的护照在内的所有随身物品,然后我被拖到一个角落。后来他们又把我抬到外面,扔进一辆汽车里带到一家旅馆审讯。当我拒绝被带上车时,他们粗暴地将我拖出来。

当车子到达旅馆时,他们抓着我的头发将我拉出汽车,扔下警车的台阶,带进了旅馆。我被摔倒在地上,站在周围的警察都在辱骂我。他们把我在地上拖了几圈,然后把我带到楼上开始审问。学员们被分别关在不同的房间里,我被四名警察审问了七个小时。当我拒绝回答一个警察的问题时,他就扭我的手。在我要求去洗手间时,一个女警察跟着我进去。

随后我和其他学员一起被带进一间会议室。我们要求与我们的使馆联系,打电话和请翻译。所有这些要求都被拒绝了。当我们问到我们是否被逮捕和逮捕的罪名时,他们告诉我们闭嘴。警察用武力不让我们离开房间并粗暴地将几名女学员拖离房间。他们不允许我们一起上洗手间。我在那里被关押了超过24个小时。

第二天下午(2月15日),我被带到楼下等着被带去机场。我又挨了一个警察的殴打。一个级别高一些的警察抽打我的脸,造成我耳朵轰鸣,下巴不能合拢。然后他继续打我的脸,把我摔倒在地上不停踢打我。整个过程都有一些警察站在一旁看着。我身体卷成一团叫喊着。直到我不停地大声尖叫,他才停止,把我猛拉起来扔到沙发上。那个警察扣留了我的MP3放音机和一张激光碟片,我要求他归还给我并告诉他这种行为是偷窃,我回家以后会向美国政府报告。当时他告诉我那是在中国,他认为偷窃没错,他不在乎我是否会报告。事实上,他说,你去告吧。

最后他们把我们押到机场,我们直接从跑道上了飞机。我看到一位摄影师在拍摄学员离开汽车登机的过程,他们也让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官员排队站在上飞机的阶梯旁边。我感到他们是试图制造一种学员被欢送的场面,所以我说我拒绝在摄像机镜头前上飞机。他们推搡着我,将我抬上飞机。这一切发生时那个摄影师一直在拍摄着。

李春泉于加州圣何西 (事件发生时2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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