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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海外新闻工作者敦促特别行政区政府,反对因自由言论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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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2月22日】879位香港新闻工作者联名签署了一封请愿信。同时,拥有至少50万会员的外国倡导言论自由组织也表达了他们的关切。这对强烈抗议在香港制定国家安全法的公众呼声给予了巨大的支持。

香港于1997年7月1日回归中国主权后,其袖珍型宪法──基本法开始生效。基本法第23条规定要制定法律禁止叛国、分裂和其它一些罪行,但却没有给出时间表。2002年9月24日发表了一份公众咨询文件,给出了23条立法的含糊提纲。香港官员表示,实际立法草案将于2003年2月发布,2003年7月颁布实施。

作为对这份公开咨询文件的回应,香港记者协会和香港新闻摄影师协会在11月14日到11月20日举行了征集签名活动。两协会认为,在一星期内征集到的879个签名反映了新闻业大多数同仁的强烈意见。他们敦促政府充分考虑他们的要求,以消除广泛存在的忧虑情绪。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现在的公众咨询只不过是一种形式,而且拟议中的立法意在钳制言论自由。

请愿书要求政府废弃立法建议中的一些最严厉条款,特别是所谓煽动叛乱罪和煽动性出版物的罪名。请愿书还敦促政府采用约翰内斯堡原则,特别是第六项原则对其它拟议中的罪名的有关规定。该原则规定,只有在某些言论有意并可能引起立即的暴力活动,并且这些言论与暴力活动有直接和立即的联系时才可以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

此外,请愿书还说,为保证新闻记者行使其法定的监督职能,他们必须被允许证明其泄露官方秘密消息是基于公众利益的正当行为。

香港记者协会在位于多伦多的国际言论自由交流组织的帮助下获得了来自全世界26个组织的支持,共同反对23条立法。其中9个组织已采取行动,直接联系香港政府表达它们的关注。这些组织分布于155个国家,它们的总会员数量达至少50万名,包括前线记者、传媒界高级官员、业主、作家、漫画家和其他职业人士。

香港记者协会主席麦燕庭说,全世界各行业言论自由倡导者联合反对一个行政区域的一项立法提案是极为少见的。我们敦促政府考虑其意见,否则就会损害香港作为国际媒体中心的地位。

香港记者协会和香港新闻摄影师协会联合敦促政府以开放的心态处理23条问题,并开展真正的公众咨询。这将包括公布一个提供详细立法细节的所谓白纸法案,并给公众充裕的时间讨论。两协会说,政府不应试图依据一个死板的时间表草率完成这一过程。

在国际言论自由交流征签活动中签名的组织有:

香港记者协会
19条
加拿大言论自由记者协会
漫画家权利网络
尼泊尔人权和民主研究中心
自由之家
人权观察
新闻检查指数
摩尔多瓦独立新闻中心
国际记者联合会
国际新闻研究所
肯尼亚媒体研究所
孟加拉国媒体观察
挪威国际笔会
太平洋岛国新闻联合会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
社区广播电台世界协会
世界报业联合会
保护记者委员会

致信香港保安局的组织有:

英联邦广播协会
阿里兰--宪章2000
独立新闻中心
菲律宾新闻观察
东南亚新闻联盟
保护记者委员会
世界新闻自由委员会
世界报业协会和世界编辑论坛
泰国记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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