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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清廉的乡党委副书记被非法劳教三年后又被看守所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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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2月2日】1999年10月,河南省太康县两位大法弟子到北京请愿,带回后被非法劳教。其中一位大法弟子是乡党委副书记,当了几年的书记,为政清廉,两袖清风,家境并不富裕。当邪恶之徒问他:你是要法轮功,还是要XX党时。他毫不犹豫地回答:“要法轮功。”一句话就被非法劳教三年。一位是一个炼功点的联系人。因为两位仍然非常坚定,劳教三年到期后,又被当地公安非法带回到当地看守所关押,听说是为了勒索钱财。从1999年10月到2000年秋天,小小的一个小县城,勒索大法弟子的钱财就买了一辆“桑塔纳”。

正告恶警:静下心来想一想,经过三年多的关押、勒索、打压,大法弟子为什么仍然非常坚定呢?我们师父写过这样一句话:“…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义,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 (《我的一点感想》)再想一想在历史摆放位置的今天,你们充当了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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