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人发表声明──声明强化洗脑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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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1月14日】
严正声明

99年7.20邪恶开始攻击大法后,我在家坚持学法炼功,恶警到家逼我交出大法书和师父法像,我拒不交出,先后两次被抓。在拘留所里,由于我学法不深,在情的带动下,又被邪恶的谎言所欺骗,从而写了假“保证书”,按了手印,并且还帮不识字的学员写了两份。当时认为是做文字游戏,回家后还偷偷地学。半月后,交了1600元的罚款,我回到了家中。通过学法,我彻底醒悟了:修炼是严肃的,决非儿戏。关押期间我的所作所为完全偏离了大法,我痛悔交加,无地自容。

在此我郑重声明:在邪恶的迫害下,在拘留期间,我所写的与大法相背离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我必须完全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走正自己的路,讲真相,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我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王玉玲 2002年10月27日


严正声明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没有真正从法上认识法,被邪恶钻了空子,自己从思想上放任了自己,给自己修炼道路上留下了污点。由于自己没有摆放好自己的大法弟子的位置,忘了自己的使命,向邪恶妥协,写了所谓的“两书”。现在认识到我的关没过去,关键时没有坚定正念。我内心深处感到对不起恩师的慈悲苦度。在这里我严正声明,我在洗脑班所说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大法弟子:周月莲 2002年10月14日


严正声明

1999年末,在我还没看完一遍《转法轮》的时候,准备和妻子(大法弟子)去参加香港法会时,受到了亲属的干扰,不让我去,并在各方面施加压力,逼我写下了“保证书”。那时,我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在与妻子和其他大法弟子的交流中,现在我认识到这是对大法的不敬,对自己的不负责,更对不起师父。在此严正声明,对亲属所写的“保证书”作废。从现在开始正式修炼法轮大法,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林毅 2002年11月12日


严正声明

我们在劳教所邪恶的逼迫下,违心地写了“三书”和一些所谓的“揭批文字”,在自己修炼的道路上留下了污点,现在真是追悔莫及,我们现在只能用更加努力地学法、讲真相、发正念等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并在此郑重声明:我们在劳教所里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文字以及“三书”全部作废。

声明人:罗继川、熊国辉 2002年11月12日


严正声明

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逼迫下,糊涂的写了“三书”,一时被邪恶钻了空子,做了一个修炼者不该做的,现在真是后悔莫及,我一定要坚定修炼,努力学法、讲真相、发正念,以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并郑重声明:在劳教所里所说的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一切及“三书”全部作废。

声明人:曹美兰 2002年11月12日


严正声明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面前违心的让别人代写了“保证书”,自己签了字,按了手印。师父给予我们很多很多,但在关键时刻我却做出这等事,心理很难过,实在对不起师父。今后严格要求自己,弥补自己的过错,不做有损大法的事,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声明“保证书”作废。

邸丽华 2002年11月7日


声明

2002年9月28日,劳教所干警找到我家,让我写“保证”,我不写,他们指使我爱人写了“保证”,我在压力下按了手印,这是完全错误的。声明以前写过的所有“保证”全部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学法、讲清真象、发正念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大法弟子:乔云霞 2002年10月1日


严正声明

2000年,在邪恶的高压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一时法理不明,向邪恶写下了“保证书”,做了一个大法弟子决不应该做的事,故特此声明: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日后必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大法弟子:赵川杰 2002年11月2日


严正声明

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迷失了方向,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损失,坚定修炼大法。

大法弟子:吕志萍、张美芝、刘少凤、申立艳、王凤兰、周树全、马莉莉、刘桂萍、王秀华 2002年11月6日


声明

七二零后,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并有图安逸之心,违心的写下了“保证”。现在严正声明所写所说“保证”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努力珍惜大法,助师世间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李晶 2002年11月11日


严正声明

我在邪恶疯狂的高压迫害中、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有损大法的一切作废。我要坚定修炼。今后我一定以法为师,助师世间行,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大法弟子:赵家玉 2002年10月15日


严正声明

我在劳教所期间由于没守住心性,被迫向邪恶妥协,做了大错事。在此声明过去的有损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马艺芳 2002年11月11日


严正声明

我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声明人:李亮 200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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