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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务院在给参议员的复信中表示美国政府关注众多法轮功学员受到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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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1月11日】以下是美国国务院就德州参议员菲尔-格兰姆询问有关王治文受迫害一事的回信。

2002年10月15日

亲爱的格兰姆参议员:

感谢您9月24日的信,信中详述了您的选民孙大坤关注的一些问题,他就法轮功精神运动在中国遭受迫害之事以及王治文先生的案件与您联系,王治文的女儿是德克萨斯大学的一名学生。

我们多次在华盛顿和北京向中国当局表达我们对中国对法轮功的处理方式的担忧。我们还就王治文等众多法轮功学员被监禁的报告表达了我们的关注。大约一年前,负责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的助理国务卿罗恩-克兰纳(Lorne Craner)在中美人权对话期间向中国官员提出了王先生的案件。助理国务卿克兰纳呼吁释放王先生和其他因为和平表达他们的精神或宗教观点而遭到监禁的人们。在7月份,我们询问了王先生案件的近况并再次强烈要求释放他和其他法轮功学员。

美国政府已在多个场合清楚地表达了我们强烈反对监禁那些和平结社、和平集会的人士。我们把我们的关注记录在我们的年度国家人权和世界宗教自由的报告里,这些内容可以在国务院的网站上看到,网址是:www.state.gov 。中国政府采取的限制思想自由、良心自由、信仰自由的手段是令人不安的。这些权利是受到《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护的。

我们除了在公开声明中清楚表达我们的立场,还将继续通过外交渠道向中国政府提出这些问题。

我们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我们能够在此事或其它事情上提供更多的帮助,请马上与我们联系。

真诚地,

保罗-V-凯利(Paul V. Kelly)
美国国务院
立法事务助理国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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