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1日,法轮功学员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外炼功请愿,抗议中国(江氏集团)对该运动的迫害及其在港制定反颠覆法的计划。当日多家外电对此进行了报导。
美联社在一篇报导中说,法轮功学员以无声抗议的方式加入了声势日益壮大的反对制定这部法律的活动中。
美联社引用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的话说:“如果我们把中国法律定义引入香港,那将造成非常危险的局面。”此时有100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小雨中炼功。
报导说该项立法中的一个条款是要求香港政府禁止中国(江氏集团)认为的在大陆会危害国家安全的团体。
法新社同日报导了法轮功学员在会展中心附近冒雨打坐。报导说他们要求阻止江氏政府利用反颠覆法将迫害延伸至香港。这部备受争议的法律明年将由港府立法制定。
法新社报导法轮功学员在声明中说:“我们强烈反对任何假借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名义攻击无辜人们的行径。”
路透社也报导了法轮功学员在当天的请愿活动,并指上周公布的立法计划被人们担心用来压制政治异见人士和法轮功学员。报导引用法轮功发言人发言人许女士的话说:“这会使一个独裁者得以将他个人的意愿凌驾于政府和人民之上,并将人权虐待和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延伸到香港其他和平团体身上。”
报导说法轮功学员指中国(江氏集团)已将485名大陆法轮功学员虐待致死,多人被送入监狱,劳改营和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