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记一位有正义感的警察大姐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2年1月9日】我是一名普通的大法弟子,受邪恶的迫害,于2001年2月被强行关进看守所。由于我不配合邪恶的要求,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半。后来在师尊的点悟下,我得以走脱,现被迫流落在外。

在邪恶迫害最艰难的日子里,曾经得到一名善良女警察的帮助,这名警察是南方某市专门管镇压法轮功的政保科人员,长期与法轮大法弟子打交道。大法弟子大善大忍的精神境界和邪恶之徒的恶狠形成了鲜明的比照,唤起了她的正义感。我被关押前后,由于邪恶疯狂迫害,身体极其虚弱,这名警察大姐利用自身有利的条件给予了我很大的帮助。

首先,在我还没有被抓之前,她知道我是炼法轮功的,就事先来告诉我:“以后如有人来找你,不管是谁,如果他不出示证件的,都不要让他进门,更不能跟他们走”;其次,我被非法关押后,她便买水果到看守所看我,并对我讲:“抓你的恶警是我们科最恶的一个人,主要原因是你当天正在看《转法轮》,他要没收时你拼命与他抢回《转法轮》,所以他一定要判你劳教”;第三,我回到家后,在得知邪恶要传唤我时,她及时通知我说:“他们传唤时就说身体不好,有什么话在家说,不要跟他们去”;第四,在得知邪恶要强行送我去劳教的前夕,她又及时通知了我,并教我如何应付,使我得以及时脱离。

在此,我非常感谢这位善良的警察大姐。善有善报,相信她会得好报的。同时,也希望她以后能象待我一样对待所有大法弟子,为她生命未来的幸福打下更好的基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