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新泽西州维内克市通过抗议对中国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决议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2年1月5日】2001年12月17日,新泽西州维内克市(Borough of Wanaque)市长和市议会一致表决通过了第137-0-01号关于抗议中国江泽民政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决议。

该决议称赞法轮功是“传统的中国修炼体系;自1992年从中国公开传出以来,已经为全世界数百万人带来了健康和内心的平和”,“除了柔和的功法以外,法轮功还包括以‘真善忍’为指导的心性修炼”。在该决议中,县议会强烈反对和谴责江XX政府对法轮功及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和迫害。

维内克市(Borough of Wanaque)通过的决议全文如下:

决议

鉴于,法轮大法,也叫法轮功,是传统的中国修炼体系。自1992年从中国公开传出以来,已经为全世界数百万人带来了健康和内心的平和;并且,
鉴于,仅在几年的时间里,全世界40多个国家中就有一亿多人修炼法轮功;并且,
鉴于,除了柔和的功法以外,法轮功还包括以“真善忍”为指导的心性修炼;并且,
鉴于,法轮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镇压,包括纽约人滕春燕医师在内的许多法轮功学员由于揭露中国当局的残酷迫害手段而受到监禁和迫害。

为此,新泽西州维内克市(Borough of Wanaque)市长和市议会特作出如下决定:强烈反对和谴责对法轮功及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的镇压和迫害;呼吁释放已经在中国关押很长一段时间的滕春燕医师。

同时还决定:将本决议的副本送达美国总统George W. Bush和新泽西州法轮功学员。

通过日期:2001年12月17日

市长:瓦仁-海格洛目
Warren Hagstrom (签名)
公证:凯瑟琳-法罗尼
Katherine Falone (签名)

市政府秘书
市政府秘书(签名)


下载高清晰度图片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