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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公安对我一家人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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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2年1月11日】我叫李觉钦(化名),是辽宁某地居民,原在饮食公司上班,现已退休,我是法轮功的受益者。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当权者开始迫害法轮功。当时我们想不通,因为我们就是炼炼功,没有做过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的事,我们在单位里、在社会上都是一个好人。于是,我儿子和另一大法弟子两人去北京上访,说说炼功的好处,争取一个合理的炼功环境。

当时,我们考虑没有错,国家没有信访机构,我们是国家的公民,我们有权利上访。北京是人民的首都,我们为什么不能去呢?可是去北京的就抓,就送看守所。我儿子被非法送看守所三个半月。恶警问他还炼不炼?炼就送去教养。儿子一直被非法关了六个多月,后被非法送去教养了,并且还被勒索非法罚款三千六百元。

99年12月22日,我和老伴、女儿、女婿及另一名大法弟子一同去北京上访。买完车票等车时被民警发现问我们去哪?我们说“去北京。”又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们说:“是。”于是就把我们押上警车送到市看守所。第二天下午派出所去三人接我们,把我们叫到门口接待室,看守所所长将我们身上的钱扣下320元,剩下的470元交给了派出所副所长。回当地就把我们送进了看守所,一关就是二个半月。

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强迫亲属交所谓的什么保证金四千元,又到单位强迫要去一千元,还拿走了我老伴的二个月工资,共600元。我们一家就被榨取一万六千元,执法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做着执法犯法的事。

2000年3月2日,派出所到我们家又把我们强行送到看守所,我女儿不去,警察好几个人用强迫的手段带着手铐把她抓上警车送到看守所。3月5日,又有20多名大法弟子被警察抓来,我们联名写上告信,交给了看守所所长,让他把信交给市委,如不照办,后果由他负责。结果6日中午看守所就把我们放了,只有一个大法弟子没有放(因为她没有交保证金),一直被非法关押了6个多月。

回来后,我和老伴俩于7日又去了北京,不信天下就没有说理的地方。9日我们到北京,正在天安门广场散步,被天安门广场上的凶手(雇用的)抓住送到各省在京的办事处,关了一天,第二天,派出所又把我们接回来,送到了看守所,非法关押半个多月,因为我们绝食抗议四天,警察将我们放回家。4月9日,派出所四名警察开警车来我家说让我们去派出所一趟,有点事要跟我们谈谈。当时我们说:“有什么话现在就说吧,我们还没吃中午饭呢!”警察说:“一会儿就回来,回来再吃吧!”就这样我女儿和老伴被骗上了车,恶警根本没有去什么派出所,直接就给送看守所去了,回来告诉我说:“他们被教养了。”让我签字,我拒绝了。但我的女儿和老伴还是被非法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定的是二年。

我要向世人讲清真相,公安人员借迫害法轮功进行敲诈、骗取钱财,给国家带来负面影响,给人民带来伤害,而他们现在代表的是国家、政府机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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