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迫害大法的恶警死于非命

——善恶有报数例

更新: 2017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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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一)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恶警刘文亚(男),在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因大法学员进京上访,误了它自己的仕途,泄私愤谤师咒法,当即感冒发烧,嗓子发炎讲话费力。当学员善言告之:“法好,师尊好,骂师骂法是要遭报的。"其仍我行我素,变着法的整大法学员。在其又将一批进京上访的大法学员半路截回拘留所后,失踪近半月。因一民事案发,方知刘已被嫌犯碎尸四十五块之多,转尸于江北一电线杆下焚毁。当带犯人去焚尸场只找到了一颗隐约可辨的警扣。

当听刘之事后,该街委主任张某(女)亦发病并打吊瓶多日。因张亦总听街道命令常骚扰大法学员家。

刘死后新继者谭新强,亦因大法学员2000年10月1日进京,怕丢饭碗,整材料上报,并在大法学员家车棚内蹲坑、跟踪、抓捕,并查抄大法学员家,拘留、劳教大法学员,当即伤风感冒、丢自行车和手机。

善念尚存的人们啊,请不要再盲从江氏无知地害自己了!人不是一生一世就算完了的。天天烧香拜佛,动不动烧纸送鬼,顺不顺还去算卦。当真正的主佛亲自下世救度你时,怎么就只顾眼前一时名利荣华,却忘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之天理了呢!真的是在误了你自己生命的永远的永生啊!

(二)

桦甸市社会福利院大法弟子于雁平在弘法时,被单位领导许世清发现,没收《转法轮》一本。事后书记张凤超给于雁平“洗脑”。于雁平心怀善念,继续向领导讲清真相,告之毁大法书对他们没有一点好处(书又被于雁平拿回)。单位领导不听劝告,一意孤行,报请了民政局领导王文贵、罗凤英、高宝山(主管迫害法轮功)指示。几人商议后,由许、张二人到光荣院找于雁平的嫂子继续逼迫于放弃修炼。中午光荣院领导安排二人在饭店吃完午饭,许、张二人在返回光荣院的途中所乘机动三轮车翻倒,许、张二人受轻伤。有人提醒说是迫害法轮功所致。二人不但不醒悟,还继续逼迫于雁平放弃修炼,被于雁平严厉拒绝,并告之:“希望任何人对此事不要再追查下去了,否则更大的警告不一定会出现在谁身上,对我做出任何处罚、决定都是在迫害法轮大法。法轮大法是天理!如果不听劝告,我将给你们的恶行上网曝光!上国际互联网,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在中国桦甸这个地方,你们迫害大法的罪行!"据悉,许、张二人还在继续做恶,但恶报临头的日子就快到了。

在此奉劝那些还在继续助纣为虐的恶人,赶快警醒,否则,将在无止境的痛苦中偿还业力!

桦甸市社会福利院电话 0432-6253591
桦甸市公安局政保科电话 0432-6222159
法院蔡院长(负责法轮功)电话0432-6222426
刑事庭庭长杨士云 0432-6272095-8201
刑事庭副庭长 吴XX 0432-6272095-8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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