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局副局长遭恶报丧命 殃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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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9月23日】恶警董建华,男,42岁左右,山东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局副局长。自99年7月20日以来,在江氏流氓集团授意、指使下,具体安排了各种残忍的流氓手段,参与打压法轮大法弟子的邪恶活动,无数大法弟子被非法巨额“罚款”,逼的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他们把大法弟子抓去,关在泼满凉水的屋里,白天黑夜残酷折磨,有的被非法关押长达八个月之久。邪恶之徒用麻袋套住大法弟子乱棒毒打;逼大法弟子跪在院中排好的大煤渣上,双手伸直毒打折磨;不让吃饭、睡觉等等,手段卑鄙残忍,数不胜数。大法弟子孟庆喜,王义新被活活打死,潍坊棉纺厂职工王爱娟因发大法真相材料,被坊子区公安局抓住,邪恶之徒用尽各种残忍手段将其毒打、迫害致死。坊子区不法之徒迫害大法弟子的累累暴行给当地民众带来了无尽的灾难:2001年6月坊子牟村镇(行政乡名)降鸡蛋大冰雹,房屋、庄稼、果树砸毁,这已经是天在警告世人了,但邪恶之徒不知悔改,继续升级迫害大法弟子。

善恶终有报。2001年9月14日董与其妻去青岛玩儿,返回途中,晚约11点左右在高速公路上,坐着的小车蹿入拉燃油的大卡车下,当即车毁人亡,二人均被烧焦,董建华遭到了应有的下场并殃及自己的亲属。听到此消息,不知那些仍在作恶的、残酷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有何感想,是否当灾难临头时才知晓善恶因果之事。

注:董建华被火化时,公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戒严,试问:邪恶之徒究竟怕什麽?即使是钢枪火炮能阻挡得住正义之剑吗?真诚地奉劝一句:放下手中的棍棒,不要步其后尘,为了你的家人,也为了你——你自己的永远,善良的对待他人吧!善恶终有报,宇宙的法理是公平的!

李炳泉,男,57岁,潍坊市坊子区坊子镇后张村支部书记,绰号“李铁嘴”,死前在坊子镇专管迫害法轮功,是镇上帮教小组的组长,他编了快板书攻击老师和大法,他曾用指头点着学员说:“你们修什么佛?你们修成了我就死给你们看!”果然回去后没几天旧病复发,于今年清明前几天死去。

牟东范,57岁,潍坊市坊子区拘留所“610”办公室主任,经常打骂法轮功学员,春节前,他儿子开车轧伤了6个人,其中两人死亡,他花了10万元才私了了。

姚有为,30多岁,坊子区荆山洼人,以给法轮功学员讲课为名大骂老师和大法,回去后疼痛难忍,后来不敢骂了,还道歉,也不去“讲课”了,头也不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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