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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参议员给法轮功学员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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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9月21日】亲爱的赵女士,

谢谢您7月5日寄给我的关于法轮功在中国的情况的信。

我一直把在中国维护人权当作我的责任。我一直保持与外交部与中国代表的对话,我也在参议院的会议和在全国的集会上提出这些问题。

外交部官员已经代表法轮功学员做了一些事,并且将继续与中国的人权对话。在加拿大贸易代表团访问中国和在奥林匹克竞标中,总理提出了中国的人权问题。

请您相信我会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并将继续监控这些显露出来的事件。

您诚挚的,
参议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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