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又有四名男大法弟子走出长春某“洗脑班”。“作为大法弟子是全盘否定一切邪恶的旧势力安排的。全面讲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地维护法,因为你就是大法的一员,坚不可摧;……”(《大法坚不可摧》)被非法关押的同修一定牢记师尊的教导,去除人的观念,真正从思想上抵制和破除一切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心存正念,正一切不正的,堂堂正正地走出牢笼,推动正法进程。
2001年9月4日,长春市委宣传部和长春市委610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举办“洗脑班”的通知,并要求各县(市)区要在9月10日前开班。
建议我们要找出自己的不足,不给邪恶迫害的借口,不被其带动,全盘否定邪恶的安排,思想中不允许邪恶迫害任何学员。发正念不是为了解决表面的事情,以最纯净的正念清除邪恶因素,破除邪恶的迫害。
成都某辖区街道办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一位大法弟子去看诽谤大法的展览,这位大法弟子坚定地说:“我绝对不会去的!”工作人员说:“我也是没有办法呀!”大法弟子说:“你没有办法,我可有办法!”工作人员一听,吓得声音都变调了:“X老师呀,你可千万别去北京呀!求求你了!算了吧,我回去就跟他们说,你就可以不去了。”大法弟子的坚定正念又闯过一关。
哈尔滨一大法弟子在春节前夕被邪恶之徒非法抓到派出所,因坚持修炼大法,被非法劳教,现在哈尔滨长林劳教所。因为所有大法弟子绝食要求释放,邪恶之徒怕出生命危险,让保外医治,把家属找来让签字,该大法弟子家属说:没有病,是你们给迫害的生命垂危,必须无条件释放,不签字。恶警说:你得签字,不签字不行。这位大法弟子家属签上了“法轮大法好"和“大法弟子都是好人",恶警看看签字的内容,哑言无对。
大法弟子及家属对邪恶之徒起到了震慑作用。
我于4月20日被乡派出所抓走的,被关在乡敬老院。到那后恶警用警棍打二、三十下等惨无人道的手段疯狂迫害大法弟子,把我们打得不能坐着。面对这些没有人性的帮凶和雇用的打手,我毫不畏惧,傲首挺立,没有被这些邪恶势力所吓住,当时我想起师父所讲过,我们是一个伟大的神,能被这一伙被江泽民利用的小丑所吓倒吗?做为一个大法弟子,做为大法弟子就要为大法做事,我到村同修家给他们送经文和大法材料,到敬老院给同修送经文和大法材料。但是没想到个人的安危,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为大法做。为证实大法,当时我想到做为一个大法学员,如果不能主动走出来为大法做事,真的不配当一个修炼者。我不顾它们邪恶势力怎样猖狂,我与同修每天炼功,白天切磋,学法、经文、《洪吟》,后来我们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我们,我们没有错,我们正法修炼怎么能被这伙邪恶所难住呢。
到了5月4日我们全体同修要求乡领导来和我面谈。结果他们根本不讲理,用惨无人道的手段打我,折磨我,还雇用四、五个打手打骂我们。乡头目:杨学林,曲德平,还有派出所小宋,姓闫的,还有他们雇的打手杜仁辉,傲四等人用警棍打我,用拳头、脚,他们五、六个人打我,用警棍打我数次,他们把我打倒在地,五、六人一起打我。杨学林打了我二十多嘴巴子,曲德平用拳头打数次,他们用警棍把我打倒在地。大约有十几分钟。前胸后背全都打成青紫色,肿得很高,而且坐骨神经也被打坏了,腿麻。走路门坎都过不去。面对这伙邪恶,我们全体同修没有被它们吓倒,用理智和智慧向他们讲明真相,洪法,他们打我我就高喊”法轮大法好"和铲除邪恶,窒息邪恶。他们看到我们坚信大法的坚定信念要把我送往双城拘留所。晚上我们四人逃出魔掌现已在外边。
大法弟子薛巧兰,女,61岁。2000年12月与其妹赴北京的一家餐馆打工。在途中的火车上被兰州公安非法劫持,送到桃树坪拘留所关押。她们绝食抗议,到第七天被释放。2001年1月19日,七里河分局的警察用“到居委会谈话”的欺骗手段,又将她姐妹二人送进了西果园看守所。在非法关押期间,薛巧兰出现脑血栓症状,无人过问。于五月初不能动了,才通知其家属接回去了。现在依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其妹被关押半年多,七里河公安勒索了家属1000元后才被保释出狱。
大法弟子杜老汉,年过七旬,须发皆白,被非法抓进洗脑班。因在洗脑班上拒绝按要求发言,也被七里河公安送进了西果园看守所,一关就是数月。在此期间,老杜足有二十多天不下大便,看守所怕出人命,才让家属接回。
大法弟子肖艳红,女,30多岁。甘肃省妇幼保健医院护士。于99年去北京护法,被七里河公安分局关进西果园看守所。后判了一年劳教,关在平安台劳教所。在平安台被超期关押了三个月后,又被送进了七里河韩家河洗脑班。由于在明慧网上发表了“严正声明”,又被从洗脑班关进了西果园看守所,至今已五个多月了。公安这种根本上无法无天的做法,连狱中的犯人们都抱不平。
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恶警榜:分局政保科科长席明德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铁路公安分局纪站前派出所的邪恶之徒们卑鄙无耻,他们竟然多次将我们慈悲伟大的师父的相片放在火车站检票出口处的地上让乘车的旅客们随意踏踩,以此来迫害师父和大法及大法弟子,并用此手段来抓捕在证实大法的大法弟子。
在此,我们郑重警告牡丹江市铁路公安分局及站前派出所的邪恶生命:
一,立即请走放在火车站检票出口处的我们慈悲伟大的师父的相片,立即停止这种丧尽天理、泯灭人性的阴险罪恶行为,决不允许再次发生这种事件。
二,凡是参与策划、操作、执行“放相片事件”的邪恶公安人员,你们破坏天法、丧尽天理、毫无人性,罪恶难诉,如不再及早醒悟,必在人间受到应有的报应。你们在迫害大法、迫害众生、残害众多善良人们的同时,也在毁灭着你们自己真正的生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宇宙不变的天理。“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大法坚不可摧》)
三,奉劝还有一点善心的公安人员,你们不要被当局的邪恶谎言所蒙蔽,不要助纣为虐,参与这种罪恶的行为。这是挽救你们的生命,在法正人间到来之时不被销毁生命。其实有许多善良的人们已在指责这种阴险的罪恶行为了。
希望更多的善良人们能更进一步了解法轮功真相,不要被欺世的谎言所蒙蔽,共同谴责以江泽民为代表的邪恶及牡丹江铁路公安分局和站前派出所的卑鄙下流的行为。
牡丹江铁路公安分局治安科电话:0453-6743838
站前派出所电话:0453-6912702
我是河北省雄县大法弟子。2001年阴历4月初7晚上8点多,来了5、6个警察,强制要我去洗脑班,我不去,它们逼我去。在车上我向它们洪法。
到了雄县葛各庄洗脑班的第二天我又向它们洪法。洗脑班的主任王三河不让人说话,有个姓张的让我外边院里脸朝南大约站了两个小时,后又单腿站了一个多小时。4月初9,县里来人诽谤大法,问我还炼不炼,我说炼。有一个黄湾村的叫赵七学的问我炼不炼,我回答炼,它就左右开弓打我的耳光好长时间。
下午说是让我睡觉,可是刚刚躺下就被赵叫起来,逼我画老师的像、骂老师。我说我不会骂人,它就又开始打我的脸,我的嘴被打得张不开,吃不下饭。耳朵嗡嗡响。恶人赵说:“你站好了,头顶着墙。”它用黑的皮棍不断地打我的腰部到膝盖处,还用脚踢,打得呈黑紫色,嘴里还不停地骂我。我心里没有动气,不停地默念师父的“正大穹”。前后折磨了我将近两个小时。也到了我承受的极限,我说:“别打我了。”可是恶人又狠狠地打了我三下,之后叫人拿针扎进我手指甲。它们还不罢休,又给我换刑罚,让我趴在地上,用脚蹬在我身上,时而站起来,时而坐在床上,这样大概折磨我半个小时。突然一个人猛踢我两脚,将我踢到院子里。
11日下午,赵七学到屋里当着大家面说了很多不堪入耳的下流话。我一直守住心性,默念真、善、忍。不久它就走了。
13日,8点钟以后,王主任来上班,把我叫到它的办公室,我把我挨打受的伤给它看,它掩饰不了内心的吃惊,“嘘”了一声,然后让我说大法的来历。
又过了几天,王主任问我:“你们村有谁还在炼功,如果你不说,撬断你的牙也得说出来。”
16日那天,赵七学假惺惺地问我:“我打你,你恨我吗?”我说:“我不恨任何人。”然后他说:“这里的情况你不能跟任何人说,如果以后再来,比这还要狠。”
广州海珠区大法弟子崔XX,女,54岁。8月24日早约9时许,一警察与另三位便衣(其中一位为女性,是街道处的)到其女婿家(因她住在女婿家),见其不在家,女儿、女婿说崔买菜去没回,这四人就坐下来喝茶等其回家,并骗其女儿、女婿说是其单位领导要找她谈话。以此为由把其骗至广州大道1690号何贵荣福利院(敬老院),此处名为福利院,实质为广州海珠区邪恶洗脑班。在9楼的电梯口对面有一黑底白字的铭牌,上书“海珠区法制教育学校”。中午时家人接到通知叫其家人送日用品和衣服。听洗脑班的保安说此处开始办班已有半年多了。
广州海珠区南石头综合治理办电话:梁XX 020-84356743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南居委会电话:020-84370780
我是河北大法弟子,女,57岁,在6月3日晚10点左右,我们正在睡觉,听见有人砸门,强押我到新兴去,并说去了签个名就回来。因为我胆小,我丈夫也随我去了,到那以后,我丈夫问他们:你们为什么随便抓人?他们说我几天前到过山东。我为什么到山东呢?是因为我的舅父去世了,来电话后我去山东埋人了。他们以这为借口并说怕我到山东去洪法。到了新兴后,我丈夫要回家,可他们不让回。在新兴晚上不让睡觉,开了两夜录音机,教人骂街,晚上一睡觉就把我们叫起来,强行洗脑,还逼着要2000元钱的“转化金”,14日交钱后才让回家。
6月27日,大法弟子陈XX,女,60多岁,郑XX,女,40多岁,李XX,女,30多岁。三人一齐到弟子宋XX家。在宋家里看师父教功录像带,一起炼功。陈、郑、李三人走下楼被守候在那的恶警绑架到停在路旁的一辆面包车里,宋听到她们的喊叫声走到楼下来的时候也被绑架,其妻和小孩(11岁左右)为免遭迫害,只好离家出走,流浪在外。后来才知道在他们看录相的时候被对面楼的人录了相。在此请大法弟子注意安全。
据近日许多考生透露,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必先与其家长或本人联系,询问其是否炼过法轮功,并称只有在得到不炼功的保证之后,才会发放通知书,也有的高校称,将来在学生入学之时,都将由校党委组织新生统一填写一张有关法轮功的表格,如果有谁站在法轮功一边,可能被当即取消入学资格,校方说是迫于压力,以免将来给学校招来麻烦。
由此可见邪恶之无以复加的罪恶的程度,建议全体大陆大法弟子,加紧向广大学生讲清真相。呼吁他们集体抵制邪恶的安排。
9月15日,足球十强赛在沈阳五里河有一场比赛。警察准备在此之前对沈阳重点掌握的大法弟子住所进行一次搜查。请沈阳地区的大法弟子有所准备。
10月份APEC会议在上海召开,听闻上海警方要采取“拉网”行动,重点是一些去过北京的学员。建议看到这条消息的各位功友,每天早晨6点和每晚10点同发正念,铲除邪恶。
在四川省德阳市有一所“德阳市崇尚科学教育学校”,学校由校长:罗XX,教员:何XX,刘XX,杰XX;及三个年轻力壮的“保安”(打手)组成,接受市政法委(610)的领导。它们很伪善,既要向被强制关押进来的大法弟子灌输邪恶的强盗理论,又要一再向大法弟子讲:“是你们当地送你们来的,我们只负责教育”等骗人的鬼话。且其中一教员负责“读”《转法轮》,然后断章取义,乱评一通。当有弟子和其讲理时,便可能会遭到打手的“教训”。奉劝那些可怜的生命,不要再跟着“人权恶棍”江泽民作恶了,否则,恶报来临,悔之晚矣!
这里关押着十来位大法弟子:分别是:
广汉地区:男(陈亮、小于,江大爷);女(三位,姓名不详);
什邡地区:男(刘大爷);女(万。。。姓名不详);
绵竹地区:女(四位,姓名不详);
目前,被关在此的大法弟子绝大多数都非常坚定,曾绝食表示对邪恶的抗议。态度强硬者会被关禁闭,直至送劳教所。在德阳市还有一些地方关押大法弟子,邪恶更甚,详情不知,请知情者揭露。
另:还了解到什邡地区有部分被非法关押和劳教的弟子:他们是:
陈维义,林世华(关押于什邡市看守所,逮捕罪名:妨碍国家法律实施)
陈文琼(劳教,已获释,被监视居住)
陈玉琼 (劳教,被保外就医)
曾小成 陈碧 (夫妻)(劳教)
李维清 (劳教)
刁开云 (劳教)
吴世翠 (劳教,其丈夫被“某些人”诱劝已和其离婚)
刘XX (劳教,其丈夫被“某些人”诱劝已和其离婚)
西岗分局的后院有个关押嫌疑人的置留室,他们叫“监仓”。每个监仓约有4平方米,其中有大约800毫米宽的面积是厕所。一个仓里有两床已脏得不能再脏的被子,表面上就象刷了一层油泥,发着油亮的光,拧一下都能拧出水来的样子。每天的伙食是每顿给一个小面包(外面一元一个的),一根双汇火腿肠(0.6元一根)。有个别好的看守有时还隔着洞问问“够不够”,也有的看守看你上顿有面包没吃,这顿就不给了。
就是这样的条件,还要向每一位被置留的人收每天50元的费用。在外面墙上贴着的置留规则上说明,置留人员不得超过48小时。而实际情况是:在这里关押的人很少有48小时内出去的。特别是关押的法轮功人员或与法轮功有关联的人。据内部知情人讲,最多时一个监仓里关32个人,可见一个置留室一天的黑收入是不能只用“可观”两字就能说清楚的。
现在如有哪个商家价格不合理或职能部门有乱收费现象的,会有相关部门查处和监督,象西岗分局或类似这样的机构有哪个部门能给予监督检查呢?
想起做传销的朋友给了我一个启示。朋友为了做好他的工作,找人入网,销售他的产品,可以想方设法联系已失散多年的朋友、同学,甚至不相识的人也挖空心思的找说话的借口,然后推销他的产品。那么我们作为大法中的一个粒子,是不是应从他们这种“精神"(他们是为私的,而我们是无私的)中得到一些启示呢,把我们一切可联系的人,和他们说明真相,揭露邪恶,这不正是我们堂堂正正证实大法,维护大法吗?而且是直接面对面的。
正如师父所说:“一边做着正法的事一边在讲清真相中为你自己的世界圆满而收集可救度的生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因为他们与我们有过缘份,哪怕是一面之缘,都有可能是我们天国世界里的一员,我们大法弟子在中国就有七千万,哪一个人不认识10~20人?如果我们都能踏踏实实地跟我们所认识的人讲清真相,那就是7~14亿人,而中国人口也不过是13亿而已,那么可救度的人不就不会被落下了吗?而且直接面对面地讲清真相,更能暴露出自己在学法中的不足。我觉得每面对一个人讲清真相时就象是一场考试,因为他们所提出的问题,如果你法学不好,或心性不稳或急躁,就不可能圆满地回答他们的问话,就不能达到讲清真相的目的。
当然这里肯定会有魔的干扰,因为魔最害怕的就是被曝光。多一个生命能清醒,那么魔活动的空间就会减少,所以就需要我们多学法,去掉人的思想,站在法上去讲清真象,就能打入他们生命的微观,这样才能真正的显示出法的威力,救度众生。同时建议要跟某人讲清真相时,先用师父口诀“法正乾坤,邪恶全灭”清除讲清对象者周围邪恶的因素,那样可能效果会更好。
以上是个人认识,如有不妥之处,敬请同修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9/19/13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