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成都市恶警肆意践踏法律的斑斑劣迹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8月31日】2001年1月20日前,成都各派出所不惜一切代价非法抓捕大法修炼者,在各拘留所、看守所里关满了大法弟子。我们也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抓进了拘留所,几天后转入成都第一看守所。我们质问派出所干警:“我们在家呆着,准备过年,何罪之有?”警察说:“这是上边的命令,20号全部搞完。”我们提出申诉。在拘留所里见到,听到很多派出所滥用职权,践踏法律的事,举几例如下。

1、2001年1月有位功友家住抚琴派出所辖区内。这天她回家晚了,被门卫看见了,立即报告了派出所,便被带走非法拘留15天。拘留书上写着“准备去天安门修炼法轮功”。此拘留书拿到九如村拘留所,干警们看后都觉得好笑:“写的什么呀?准备去天安门修炼法轮功?!谁写的,懂不懂法律?”

2、2000年有对离休老夫妇功友,6月到天安门证实大法抓回来后,被反复关了几次。最后不再配合邪恶,男功友就离家去亲戚那住,刚到就被当地派出所查访,无奈只好流落在外,没有身份证,住不到旅馆,就只好睡农田草堆里,风餐露宿,吃了不少苦。后来他悟到我炼法轮大法堂堂正正,要面对并跟干警弘法,讲清干警们这样做是错误的,会遭报。他坚定正念回到家中,第二天派出所就来人了。他们给干警弘法,讲道理,最后干警说:“我是执行公务,没法!既然老头这么瘦,那就叫老太婆去顶替坐牢吧,她比较胖点。”这样强制将老太婆顶替15天非法拘留。

在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中,成都一些派出所和干警肆意践踏法律,为所欲为。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