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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城市官办洗脑班“工作人员”的淫乱和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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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8月3日】我是1995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自那时起我的身体日益健康,思想得到了净化,道德品质也得到了巨大的回升。

可自1999年7.22以后,法轮大法被“人权恶棍”江泽民迫害,我在2000年4月份被本系统非法拘禁了15天,同时被非法罚款400元,只为说一句公道话:“还法轮大法清白!”同年12月份我去北京上访讲清真象:法轮大法是正法!结果被天安门广场的警察和一些着便装的人打倒在地,他们混在一块说很脏的话。最后将我关进了房山非法拘禁了两天。后被本单位的领导带回,再次将我送进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16天(2001年1月7日才放)。

2001年1月18日,我又被本单位非法送进一个饭旅店内监禁了42天,这个旅店是我单位的一位同事开的(内有妓女)。在这42天里,政府中的不法官员给我单位领导的命令是:无论使用什么手段,只要能“转化”我就行。

从那以后,不法之徒们分了20几个组,每组3人,每天24小时换组看守我。他们每天除了赌博外,就是放黄色影碟,我不看,他们就骂我,不让我睡觉。他们每天基本上都是这么做,而且他们还搂着小姐(妓女)看,还当我面做着连狗都不如的事。

最严重的一次是2001年2月9日那天,看守我的三个人是:食品监督检查所所长(姓名不详),王喜峰(卫生监督员,XX党员),王继成(卫生监督员,XX党员)。下午4点多钟,监视我的食品监督检查所所长和一个叫冰冰的小姐上楼睡觉,两个卫生监督员看着我,不让我回楼上,他们俩还骂我一些很难听的话。当时我要找领导说理去,可他们不让,出手就打我,还将我的前额撞到门框上去,撞得我的前额血直往下淌。这时食品监督检查所所长下楼说,我给他们找事,最后他们到领导那说我要跑才打的我。

事过3天,副站长来了说:“他们的行为是正常的,你只要不炼法轮功,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对于泡小姐这是很正常的事,如果你也泡的话,小费单位给拿。”当时我回答的是:“你们连狗都不如,尽做一些败坏人类道德的事。”

从那以后这些事就更甚了,有的不法之徒晚上就在我的房内搂着小姐就睡,而且天天有人责骂我不与他们合作。

在满腹男盗女娼的江泽民吹嘘三讲、三个代表时,与他同气相投的不法官员却用黄色录像来威胁、迫害心灵纯善的大法弟子。

世人,您个人的利益百年之后只会成为过眼烟云,而“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善恶有报”却是永恒的真理。请牢记这三句话,因为他能使您得到美好的未来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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