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步他们的后尘

——辽宁省鞍山市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恶人横祸连连并殃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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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8月27日】一、邵正杰:曾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鞍山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此人迫害、打压大法弟子,作恶多端。99年底,他下令将其属下两名因坚持信仰“真、善、忍”的交通警察(大法弟子,其中一名多次被评为全市文明交警)送入精神病院,长达16个月之久(现两名大法弟子发正念堂堂正正走出精神病院),并曾恶语威胁大法弟子:“你再不转化,我让你家死三口。”谁知没过多久,邵正杰的亲属(岳父母、妻妹及亲属)去海南旅游遇车祸死亡多口,后花巨资30万元人民币包飞机接回鞍山。正是一人作恶家人遭殃。善恶有报是天理。此人因贪污受贿等罪行现已被“双规”,并被悬赏五万元通缉捉拿。落到可耻下场。

二、张凤山(音):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书记。迫害大法弟子手段极其残酷。近日在单位突发心肌梗塞,不到一小时死亡。

三、刘墨林:鞍山市灵山办事处。此人也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打手,一人作恶家人遭殃,家人近日得癌症。

“告诉大家,中国大陆上所有发生的一切天灾人祸,已经是针对那里众生对大法犯下罪恶的警告。如其不悟,真正的灾祸就将开始。目前所有对大法犯过罪的恶人,在对大法弟子所谓的邪恶考验中没有利用价值了的已经开始遭恶报,从现在开始会大量出现。”《大法坚不可摧》

俗话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全报。再次警告鞍山市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不法人员们,包括王玉琴、马胜华、查凤志、张春泽、康凯、王剑、张振阳、刘素芝(音),及街道办事处、鞍山市公安一处、市一、二、三管教所、劳动教养院等单位的不法之徒,请你们悬崖勒马,立即停止犯罪,否则必将同样受到天理的惩罚。

犯罪恶人录:
鞍山市政法委书记:王玉琴
电话:04l2--5555l10
鞍山公安局长(主谋迫害法轮功):马胜华
电话:总机:0412-5593999 转马局长办公室
鞍山犯罪机构‘6.21'办公室:查凤志、张春泽
电话:0412-5593260
鞍山公安一处:康凯、王剑
电话:04l2-5534753
劳动教养院长:张振阳
电话:0412—2613155
手机:13941218666
公安监管支队支队长:刘素芝(音)
电话:0412-2632418、04l2-26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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