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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联邦外交部向法轮功代表团阐述自己的人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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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8月26日】以下消息刊登在瑞士联邦外交部网页8月23日头条位置上:

新闻发布

瑞士联邦外交部人权部门的代表今天接待了法轮功修炼者代表团。外交部的代表特借此机会表明瑞士的人权政策。

瑞士对两年来镇压法轮功的运动深感不安。瑞士曾告诫中国,应该尊重中国公民的宗教自由、言论自由和个人的权利。在2000年3月份的联合国人权会议上,外交部长约瑟夫.德斯(Joseph Deiss)指出,(中国政府)对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大规模镇压行为令人担忧,他们的基本权利经常被侵犯。

十多年以来,瑞士一直和中国进行有关人权的对话。瑞士也将在今后为敦促中国尊重人的基本权利而努力,特别是对法轮功成员,尤其是被关押的法轮功成员。今年年底之前,瑞士将有机会派代表团前往中国,将会见不同的政府机构和组织。重要的题目,如宗教自由、死刑和禁止酷刑将被拿出来讨论,法轮功运动也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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