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麻城宋埠派出所恶警绑架、勒索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实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8月22日】今年五月份以来,该所恶警对法轮功学员逐一盘问,对坚持修炼的大法弟子非法罚款一万元,对其他人最低罚一千。

学员A , 40多岁, 在宋埠工作,月薪不到400元,因发真相资料被罚款8000元。恶警还说要罚得他哭,罚得他家里柴都没烧的,看他还炼不炼。开口要罚10000,最后家人到处东借西凑才借到8000元。

学员B,60多岁,恶警把他家里的门全部卸掉,东西全部抄走,存折也被拿走。后来抓到本人,在派出所经提审后,送到第二看守所。追究责任主要是组织炼功、学法,张贴了洪法材料。只要是炼过功,与他曾有过联系的,每人最低罚款1000元,还要写保证。现在农村正是干旱时期,恶警不管学员家里的一切困难,要不交钱,不写保证,就弄得你不能正常生活。

学员C, 50多岁,一家六口全靠他开中巴维持,四个小孩最大的在读大学,最小的在上小学,家里连小孩的学费都交不起。派出所把他送到麻城二所非法关押,原因是他家里曾经放过大法资料。现一家人生活无着落,快要开学了,孩子更谈不上读书了。

破坏大法、迫害学员的恶人恶警如不立即改邪归正,日后定遭恶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