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罪,罪加一等

——给广东610办公室的一封公开信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8月17日】广东610办的“工作人员”: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天理!大家心里都很明白。中国目前的自然灾害特别多,也特别严重,难道你们不觉得是对中国的作恶者的一个警告吗?其实在中国真正要反对法轮功的也就是那么几个坏人,由于中国历史的原因所形成的制度能够使他们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利用手中职权把法轮功修炼者的信仰与你们的眼前小利联系起来,其实这本身就是十分阴险和毒辣的,利用你们为保护自身利益的愿望,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把他们那别有用心的、不可告人的阴谋,强行加在你们的头上。法轮大法的修炼者表现怎么样,你们也是很清楚的,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你们都很明白。但是上面布置下来任务了,怎么办呢?

你们都是聪明的人,但是会不会“聪明反被聪明误”呢?你们招徕一些保安、或其他劳教人员、或者地痞充当打手,在洗脑班上,或者在其他场合,任意地毒打法轮功学员,这是犯罪行为!有的大法学员就这样被毒打致死。暴徒们胆敢这样做,完全是你们的默许,你们在其中背后与他们的交易和条件,大家都容易想象得到。可是你们不要忘记,教唆犯的罪恶更大。一是你们想做坏事,虽然你们也明白这么做不好,但是你们在想办法做这件事,广州市黄埔区戒毒所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见明慧网8月5日报道);另一是你们还教唆别人做坏事,罪加一等。你们自作聪明,想能找个替罪羊。可是那些打手所犯下的罪行,你们都要承担。你们晚上睡觉真的那么安心吗?

《转法轮》第二讲中说道:“人自己的业力就得自己还,谁都不敢破坏这个理的。”你们所做到一切,包括你们教唆他人所做的一切,都要你们自己去承担。这一点是谁都逃脱不了得。

古时的人把天灾看成是对人的一种惩罚,看到火山爆发了,都有一种恐惧感。但是现在的人已经完全变异了,根本没有这样的感受。对现在这些“自然灾害”,人们真的麻木了吗?我这里还可以提醒一点,你们听到真话后的第一反映是真实的,真的,经常是这样的,但往往马上被你们的后天观念掩盖掉,篡改掉,并产生各种各样的狡辩,为自己找借口。人的道德败坏,就这样越来越低下;没有心法的约束,人就越来越不行。《转法轮》第一次把宇宙的根本大法传给了人,这是我们这茬人的一个机遇,这是我们能够升华自己的唯一途径。我们李老师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讲得更明白:“我说我做了前人没有做的事,我开了一扇大门,我做了一件更大的事,就是我把所有修炼的道理、圆满的因素都讲出来了,而且讲得很系统。这就是为什么很高的神讲:你给人留下了一部上天的梯子--《转法轮》。”请你们自己把握好,不要等到真相大显的那一刻才清醒。

弃恶从善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广东大法弟子
2000年8月11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