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炼者和朋友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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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一年八月十日】上访的真相

小王:7.20以后,大法弟子到领导机关上访,有的群众不理解。

修炼者(以下简称修):作为群众按常理提出疑问,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他们不知道,宪法赋予公民享有的权利被非法剥夺了。

小王:被非法剥夺了?

修:是的。“7.20”之前还有一个“中办、国办”的讲话,再次明确肯定法轮功和炼法轮功是合法的。讲话是根据党对气功的“三不”政策制定的,很得人心。问题很快得到解决。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有人秉承旨意人为地激化矛盾,形势很快逆转,各地出现了不准炼功和打人抓人事件。直到发展到“7.20”的公开迫害。这就是所谓“7.20”事件的真相。

小王:我也记得“中办、国办”讲话发表后,媒体曾以辟谣的方式发表了“谁也没说法轮功和炼法轮功为非法”的官方声明。这使人联想到“6.4”事件镇压前夕,李X代表党中央信誓旦旦地表态:“谁也没说你们(指静坐学生)的行动是非法的。不久,学生即遭坦克镇压,和平请愿者成了“暴徒”。两个事件多么相似,如出一辙。

修:令我感到不理解的是,“7.20”事件前后各级信访办摘牌不办公了。在北京,唯一的信访办竟设在天安门公安分局里,只要是大法弟子反映问题,进去一个抓一个,拳打脚踢后,直接送到拘留所。在无处申诉的情况下,大法弟子只好到天安门广场向世人说清真相。

小王:原来是这样!我相信只要没偏见的人了解真相后,会理解这是大法弟子迫不得已的唯一选择。还有一件事,就是当局认定法轮功是有组织的? 法轮功有组织吗?

修:师尊教诲:“大道无形”,并反复强调,辅导站,坚决不搞经济实体和行政机构式的管理方法。不存钱、物,“松散管理 ”,辅导员和站长均为普通的炼功者,并且“义务教功,严禁收费、收礼”。这是全国各地大法弟子均可证实的。用大法的理和心法自我约束的修炼者,何须采用常人社会那种层层控制的组织形式?

小王:“用大法的理和心法约束”?能解释得透彻一点吗?

修:“7.20”以后的上访中,大法弟子来自各地,互不相识,在没有指挥的情况下,表现出极强的自律性,靠的什么?靠的是法理和心法的约束。“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也可理解为最高之法理。修炼者用“真、善、忍”来同化自己,约束自己,并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大法弟子都能自觉、严格地要求自己。

小王:我明白了。用行为科学来解释,就是把一种视为正确的东西,理性的变成一种自觉的行动。这和常人被动的遵纪守法确实不一样。我从网上下载的资料中看到不少文章对法轮功的评价很高,不少网友了解真相后,消除了对法轮功及大法弟子的误解。有文章指出,当局善恶不分,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站在错误的立场上攻击、诽谤善的好的东西,说明攻击者本身就是错误的。哲学上称为“否定之否定”。

“7.20”事件的深远影响

修:“7.20”事件和在天安门讲清真相时,大法弟子即使被骂被打被抓,也没有过激的言行,而是向施暴者摆事实、讲道理,无私无怨无恨的慈悲之心使有的施暴者幡然醒悟:“这不是对最善良的人动粗施暴吗”?于是他们再也不打骂大法弟子了。

小王:外电评述:“…如此善良、自尊自重、高度克制,以和平请愿方式诉求的群体,怎么可能是X教和X教徒所为呢?旅美华侨感叹:“从他们身上,看到一种真正的民族精神和崇高的品德。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是“真、善、忍”和超常人的理性,自信!从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华民族的希望和未来”。

修:这完全是发自内心的赞誉之词!

小王:有一篇文章的结尾我还记忆犹新:“按中国当局的指控,如果说法轮功修炼者有错,仅仅是因为他们觉得法轮大法好,法轮功好!”另有文章指出:“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何况只是气功修炼,世界上难道有不准许公民采用民族传统形式进行锻炼和修炼的政府?”

修: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小王:网上显示,“7.20”之前,北美、欧洲、亚洲等地区,了解法轮功的人并不多。“7.20 ”后,一下子引起华人华侨及外国人的关注。新闻录象一经播出,那些严于律己、心态平和、慈善祥和、没任何过激言行的大法弟子,令远在万里之外的华人华侨为之动容。认定只有最善良最好的人才可能有如此高尚、慈悲、理性的举动。更有不少的人走上了修炼之路。有一位名叫封莉莉的美籍华人科学家写了一篇文章,生动的描述了“7.20”事件后得法,成为大法弟子,回国在深圳被关押,受虐待的详细经过。非常动人,催人泪下。

修:现在全世界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民众和华人华侨在炼法轮功,受到所在国政府和民众的欢迎。美国、加拿大各级政府多次定某月为“真、善、忍”月、定某月某日为“李洪志日”、“法轮大法日”,以表彰对社会作出的突出贡献。这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全部认同法轮功,全世界只有中国大陆是例外。这不很能说明问题吗?

关于法轮功能否祛病健身

修:当局对法轮功先褒后贬。颁发的若干奖状、奖章、荣誉证书等证实,法轮功和李洪志老师获此殊荣受之无愧!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等单位组成的官方调查组,对广东十市12,553人进行了表格抽检统计,数据表明,法轮功祛病健身效果十分显著,有效率达97.5%。在北京、东北地区的调查结果,情况大致相同。法轮功能祛病健身是不争的事实。

小王:这真是一组惊人的数据,而且还是官方的调查结果。

修:我所在的炼功点,每天几十人,洪法时几百人炼功,从没听说谁炼功出了问题。真修者都明白以下法理:修炼者带着病体无法进行修炼,所以,必须要净化、调理身体,而净化、调理身体的过程就是祛病健身的过程,以达到祛病健身的目的。广大修炼者对此都有真切的感受。

关于吃药的问题

修:在净化、调理身体的过程中,会出现类似生病的“不适”反应,但这并非常人所患的生理上的疾病,吃药打针也不管用。对于仅仅是为了祛病健身或只炼功不修心性的,所出现的“不适”就可能不是净化、调理身体,而是生理上的病。对于这种常人生理上的“病”,当然要靠常人的医疗手段及吃药打针来解决。师尊在《转法轮》第7章中有精辟的阐述,在悉尼和北美法会解答弟子提问时多次强调:“是常人,他就会生病”。又说:“我们没有说,你觉得不舒服了,你都不吃药,没有的”。

小王:这个问题你不讲,我也没弄清楚。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常人”和“超常”是两个不同的层次,不同范畴的问题,对出现的“病”和“不适”,得用不同的手段解决。用常人的理念去认识或否定“超常”的理念,就混淆了两类完全不同性质的问题。

修:可以这样理解。

关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真相

小王:我没理解错的话,大法弟子是绝不会“自杀”的?

修:是这样!师尊在《转法轮》第7讲第1节“杀生问题”,以及在北美法会上解答大法弟子提问时十分明确的指出,“杀人”是最大的杀生,会造成最大的业力。自杀也是杀生。作为修炼者,平时坚持修心、炼功,就是为了消业还业。一个明白法理的修炼者会自杀,可能吗?这与修炼者的最终目的----圆满,是背道而驰的。那位认为“‘自焚’会化作一道白烟升天”的所谓“修炼者” ,她如果学过一点大法,怎会如此胡言乱语?怎会不知法理?反之,如果从来没学过大法,能叫大法弟子吗?

小王:网上也有大量质疑“自焚”事件的文章,概括如下:

(1)央视报导所谓自杀身亡的刘春玲,是被一名穿军大衣的中年胖男子用硬物猛击刘的后脑,致使刘轰然倒地而亡。慢镜准确无误地记叙了全过程。
(2)那天,按要求布控的警力达每3平方米一名的密度,除众多的警察和便衣外,看不见一名旅游者和行人。显然是戒严了。戒严情况下,几名“自焚”者从容地坐成一排往身上浇汽油点火“自焚”,可能吗?还有陈果、她的母亲及另一名“自焚”者,镜头上始终不见她们的踪影,她们到哪里去了?
(3)在空荡荡的下过雪的广场上,突然冒出来灭火器,三名持灭火器的人先后到达,等到齐后才演习般地从左中右三个方向同时灭火。这哪是在应付“突发”事件,而是有“预谋”的统一行动。
(4)央视台向全世界声称:“自焚”录象是缴获CNN所偷拍的录象。可那些前无遮拦、最佳角度的近距离特写镜头,决不可能从1、2百米外汽车里偷拍的。这是摄影摄像的常识。当CNN通过外交途径提出“无中生有”的抗议后,外交部朱邦造出面澄清,说中国政府根本不知道此事。那么,央视和政府中,究竟是谁在说谎?谁在制假?
(5)央视报导,因大面积严重烧伤,伤及气管,在“自焚”者喉部插了管。然而,“自焚”组织者王进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底气十足,声音洪亮。另一名伤者刘思影甚至吐字清晰地唱了一首歌。难怪国外媒体评述:“要么是新华社在撒谎,要么中国医生创造了奇迹”…。

修:在网上还有一篇文章对“自焚”事件的背景作了入木三分的分析。指出以下三件事可与“自焚”事件直接相连:
(1)河南洛阳XX夜总会的火灾刚刚烧死100多人,群情激愤,要求严惩责任者。制造另一事件是转移公众视线的最好办法。
(2)三月份在“人大”会堂将召开“两会”。当局敢让大法弟子向“两会”代表说明真相?
(3)三月份联合国人权大会即将在日内瓦召开,而此刻不制假陷害‘法轮功’,更待何时?文章的结论是:即使没有天安门“自焚”事件,也一定会有另一个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其它“事件”出现。“真到假时假亦真,假到真时真亦假”。制假者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把水搅浑,搅得真假难分才能嫁祸于人。但这只是“制假”者的一厢情愿。待到水落石出时,真相必大白于天下。这一天不会为时太久了!

小王:对,相信历史、正义和人民群众。历史的辩证法是公正的、无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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