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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对江泽民及其帮凶的警告:施行酷刑责任者应受法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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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7月3日】瑞士阿尔高耳日报 (AARGAUER ZEITUNG) 2001 年6 月 27 日新闻:

联合国:施用酷刑者受法律审判。在星期二国际反酷刑日(6月26日),联合国人权公署及其他联合国组织在日内瓦呼吁各国政府免除酷刑施用。

人类尊严的伤害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要求(各国)贯彻联合国公约。星期二安南在日内瓦与纽约发布的文件中如此宣述:“酷刑是一种对人类尊严的严重伤害”。

使用酷刑者应该接受刑罚
联合国进一步要求,那些施行酷刑的责任者应受法律审判,且不能长时间逍遥法外。在一个共同声明中,联合国各组织呼吁各国提高他们向一个为酷刑受害者设立的基金会的捐款。

反酷刑运动
瑞士的反酷刑组织发起一个敏感的运动,他们的座右铭:“我们打破沉默”。此外他们出售印有艺术家孟克的作品“呐喊”的贴纸。

由此而来的收益,将在玻立维亚为酷刑受害者设立一个新的治疗中心。瑞士国际人权特赦组织,世界反酷刑组织及其他组织如此宣布。

法轮功:抗议中国使用酷刑
约有百名中国法轮功运动的追随者在联合国前的国际广场上炼功。他们对在中国有无数的法轮功成员遭酷刑而提出抗议。这组织从1999年以来在中国被禁止。

(德国学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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