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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肃宁县公安局暴徒李臣祥、张进宅对大法弟子高灵芝的野蛮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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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7月25日】我叫高灵芝,今年51岁,是肃宁县尚村乡西青口村一名女大法弟子,因遭人栽赃陷害,于2001年6月3日晚9点钟被肃宁县公安局从家中绑架。

在公安局里,李臣祥、张进宅等恶警对我严刑逼供,百般折磨,并用极为下流的污言秽语对我进行人格侮辱。它们打得我遍体鳞伤,浑身青紫,头昏眼花,行走困难。张进宅用力揪我的头发,用鞋底子狠打我的嘴,并用粗布猛擦,致使我嘴唇破裂、红肿、张不开口,两天不能吃东西。它们开始对我用的刑罚是背铐,紧勒我一个多小时,使我的双手血液不能流通,紫红肿胀,手腕被勒出血痕,此时我疼得汗水淋淋,衣衫湿透。松开之后,紧接着就在我裆下插上直径为一寸半有余、一米多长的木杠,把我上下挑动,翻倒在地数次。“挑杠”之后,它随即又用了更狠毒的“轧杠”折磨我,让我坐在地上,两腿弯曲,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抱住双腿,木杠从胳膊上面膝盖窝下面插入,然后张进宅坐在椅子上,用两脚踩住木杠两端,上下交替轧动,同时用魔爪揪住我的头发,使我仰面向上,用烟头连薰带烧我的鼻子,当时的痛苦真是无法形容,难以承受。此后,又用两脚踩我双腮,用力来回狠搓几次。接下来,要我蹲马步,由于邪恶之徒对我的毒打摧残,使我身体已难以支撑。它嫌我蹲不到位,就用脚猛踢我的小腿和踝部,当时腿脚就肿起来,肌肉痉挛,浑身颤抖,头部左右摇摆,不能自控。邪恶之徒见我这样,不但未收敛,还骂我装蒜,说我耍花招,又叫来帮凶揪住我的头发,它用电棒电我的脸部、胳膊、双腿,用针刺我的胳膊,并用烟头在我身上随意烧灼。我再也不能站立,全身剧烈抖动。张进宅仍然不罢休,对我用此刑两次,强行要我招供,逼我说出什么“幕后指使人”,我回答“说明真相,揭露邪恶,是我作为一名大法弟子的自觉行动,没有任何人指使我。”它就狗急跳墙,揪住我的头发,左右开弓打我耳光,使我连续昏迷两次。我刚刚苏醒过来,它又气急败坏地抡圆了木杠狠打我臀部,直到把木杠打折才罢手。它们根本不顾我的死活,把我拖到另一房间,铐在暖气片上。

张进宅对我如此行凶已折腾得精疲力尽,换上了第二个暴徒李臣祥。它更狠毒、更残忍,用针扎我手指和指尖,还不解气,又紧紧揪住我的头发往墙上猛撞五次,当时我头昏目眩,睁不开眼,后来恍恍惚惚地觉着有个暴徒用皮带狠抽我胳膊一阵子,把我折磨的死去活来,直至失去了知觉......我昏迷了一天一夜,水米未进。承受了极度痛苦的煎熬,由于我对大法的信念坚如磐石,时刻用正念面对邪恶,终于在魔窟的三天三夜里闯过了生死关。

李臣祥、张进宅这帮警察败类,凶残至极,为了达到其卑鄙、阴险的目的,用酷刑折磨我一个农村妇女,真是丧尽天良。它们逼供不成,无可奈何,最后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这一切丝毫动摇不了我对大法的坚定信念。愿世人通过这一切分清正与邪、善与恶。

只有修炼的人才知道大法的珍贵和师尊的洪大慈悲。此时惨遭陷害的我,只有一颗无私无我的心,以万死不辞之志来洗刷李洪志师父与法轮大法所蒙受的不白之冤,以报答师父的慈悲救度之恩。

善良的人们,我以“真、善、忍”的光明之心向你们呼吁!我以生命来呼唤世人的良知!

法轮大法千古奇冤!邪恶势力正在歌舞生平的掩饰下欺压良善,伤害无辜,它们剥夺公民的信仰自由,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疯狂践踏人权,妄图吞噬掉人们心中的善念,阻断世人与大法之缘。清醒吧,同胞们!不要被恶毒的谣言、欺世的谎言所蒙骗,请用你的理性去明辨是非,不要被邪恶势力“制造”出来的形势所吓倒。善恶必报,天理昭昭。我奉劝每位世人,要正确对待法轮大法,珍惜大法,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每个人对大法的一念就会定下自己生命永远的未来,要自重自爱,不要以为事不关己,身在其外。否则,真相一显,悔之晚矣!

截止发稿之日,在肃宁县看守所被非法超期关押的有:

何秀娟(开庭判五年,后罪名不成立,现仍被关押)
冯秀凡(自去年10月28日被关,送唐山劳教不合格,现仍无罪关押)
张桂亭
侯人娴
高灵芝等

河北省肃宁县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恶人录:(河北沧州市肃宁县 邮编:062300)

肃宁县公安局局长 李志远 电话:0317-5021552
肃宁县公安局副局长 于金标 电话:0317-5021552
肃宁县政法委书记 吴爱军 电话:0317-5021853
肃宁县委书记 鲍铁庄 电话:0317-5021292
610办公室负责人 刘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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