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消极承受到主动除恶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7月24日】我是一名94年直接聆听过师尊讲法的大法弟子。今年已54岁。99年10月26日和一位同修一起去北京,想去有关部门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但还未来得及上访,只是走在路上就被警察查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我们讲了句真话:“是的。”就这样我被判刑一年。而另一位同修只因是常人中在职厅级干部想上访就被判刑四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在合肥女子监狱。

我被关在看守所里整整一年。这一年中我尝尽了人间魔窟的非人待遇,让我刻骨铭心!记得2000年8月2日我曾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为了要求无罪释放,还大法清白,我们在号房里集体背诵『论语』、『经文』。看守所说我们“闹监”,把我们戴上手铐和脚镣,整整九天九夜。8月份正值酷暑,无法洗澡,加上号房里恶劣的环境,使我们日不能食,夜不能寐,而且看守所还下令关闭了我们的放风号,不给开大帐(即不准到号房买日用品、卫生纸和吃的小菜、馒头)。挑唆其他在押人员全部来攻击我们,辱骂我们。我们以一颗大忍之心,耐心地向他们讲清真象。无论常人怎么骂和对我们人身污辱,我们都记住了师父的话:“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样感动了一些有良知的人。她们告诉我们是管教让她们整我们的。这是我经历的一次对我而言算是“酷刑”的九天九夜(前三天三夜是手、脚同铐,三天后继续戴脚镣直至九天九夜)。

在这一年里,我亲眼目睹了许许多多大法弟子受到公安残酷刑法的折磨,举例如下:

暴徒们给大法弟子小瑜、小杰和另外一位我们喊许大姐的52岁的同修“睡大板”。这种刑具是给死刑犯用的,就是把手举着铐在大板上,双脚也钉铐在大板上,不能翻身、不能动。那种滋味可想而知。铐了三天三夜下来,手脚都青肿,胳膊、腿疼得不能动。受这种刑法的人都是因为要求无罪释放而绝食的大法弟子。

有一个在牢里得法的小姑娘(17岁)名叫小敏子。管教发现她炼法轮功,第一次给她戴了三天三夜背铐,手都肿了。第二次又发现她仍在炼功又带出去打了她十几个耳光。管教问她还炼不炼?她回答:炼!管教又拿起塑料鞋底对着她耳朵、嘴巴打了足足十几下。当时被打得脸肿了起来,一只耳朵闭了气,听不到声音。这时管教又问她还炼不炼?她说:“法轮大法好!”管教气急败坏地又给她打板子。这板子是用像是牛皮、又像是竹片做的,打到身上是非常地疼。小姑娘的背上、腰上都被打得一条条红杠杠。然后暴徒将她戴着背铐送回号房。第三次,因为这小姑娘跟我们一起学法,又被管教一把揪住她的马尾辫子,拖出去了。我一看也太不像话了,就大声喊起来:“不许打人!”管教一看我喊起来,猛地关上了铁门。小姑娘被揪出了号房。几乎同时其他大法弟子也喊了起来:“不许打人……”我们一起用拳头拍打铁门,一起背诵《洪吟》:『大法不离身,心存真善忍;世间大罗汉,神鬼惧十分』、『生无所求,死不惜留;荡尽妄念,佛不难修』……这时号房的门开了,小姑娘回来了,她说:“管教让我告诉你们,她没有打我,把我放回来了。”从此以后这女孩和我们学法炼功,管教再也不管她了。通过这件事使我在法上体悟到了正念的威力!从此以后我每遇到关键时刻,自然就用正念去铲除邪恶。

记得有一次我将师父的『走向圆满』的经文通过劳动号送给男号房同修,被管教科长从劳动号身上查到,送给看守所长。看守所长拿一付大镣扔到管我们号房的管教跟前,说:“查出来是谁干的,给我戴上大镣!”管教查到我们号房问:“这是谁干的?”我说:“是我送的!”管教要给我戴大镣,我平和善良地对她说:“这个镣我不能戴!因为我不戴是为了你好。我传送的是佛法,是最神圣的事。你给我戴镣,你就造了大业,对你的人生,对你的家人和孩子没有好处。我希望你给自己的将来留条后路……”一番话讲得她无言以对。她说:“那你不戴,你就得写个保证以后不干了。我说:“不行。你知道我连逮捕令都不签名的,我怎么会写这个保证呢?”于是我又耐心地向她洪法,讲清真象。最后她被我说服了,说:“算了,算了。”把我送回号房。号房里所有的人都感到吃惊地说:“我们认为你这一下肯定是戴着大镣回来的,没想到……”

还有一次,我们写信给其他号房联络大法弟子集体绝食,要求无罪释放。由一位同修递送给其他号房被管教发现,喊劳动号拿来背铐要给这位同修戴。这时我突然说:“这信是我写的!”(当时说这句话时,我后来悟到师父『道法』经文中讲的,是我神的一面起了作用)。管教就说:“那就给你戴!”“我坚决不戴!”义正辞严。管教又一次对我让步。只是气乎乎地让我回牢房。这事又一次让我体会到正念的威力,同时在实践中又前进了一步,增强了我的正念。

被非法关押一年后我被释放。我的丈夫、孩子去接我回家时,特地还给我送了一大束非常鲜艳的鲜花。管教说:她还没悔悟,你们还给她献花?!我的丈夫笑了,孩子笑了,我也笑了!我心里明白,这是法的安排,是师父的点化。正因为我坚持信仰、坚持真理,他们才给我献花!因为人都有明白的一面。作为一个常人中的好人,他们都知道“叛徒”是最可耻的。我为丈夫和孩子在这神圣的宇宙大法面前摆放好了自己美好的位置而高兴!

还有一次,2001年4月11日清晨,突然从美国来了个长途电话,那边说:“您听着,师父的新经文”。我拿起话筒,静心听着师父新经文的录音。因为我是公安“关注”的对象,电话很可能是被监听的。这时我发了个正念:能听我师父经文的公安们,你们听着“这是神圣佛法。你们听着,这是你们的福分!希望你们珍惜!”这样足足五分钟,录音结束。对方开始说话:“听说你关了一年,你上网了吗?”我回答:“上了。”这时我丈夫在旁边说:“她还写了首诗『跟师父回家』,……”通过这次大洋彼岸的来电,让我在法理上悟到了更深一步,体悟到了什么是真正“理论和实践的升华”。我认识到不能因为电话有监听,就挂上电话连师父的新经文都不敢听了,不敢面对邪恶之徒的本身就是对大法的不相信,对师父不相信。师父说:“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转法轮》)“人从来都没有自己说了算过”(法轮佛法》(在瑞士法会上讲法) )。

还有一次,派出所来找我,叫我第二天去派出所,并带两张照片,说什么要给我备档案,问我为什么放出来不去派出所报到?我说:“我根本没犯什么法,我给你报什么到?你们侵犯人权,我只是走走路,讲一句真话,你们就判我一年,50多岁了被开除公职,劳保都没有,我还要控告你们呢!你还来骚扰我?”我站在我家门口上大声的讲我被害的经过。我告诉公安,我在哪儿都是个好人,邻居听了也跟着说:她真是个好人……这个警员也觉得自己无理,于是改换了口气说:“我也没办法,是上面布置下来的……”我看他态度变了,就请他到我家里来坐坐,借此机会向他讲清真象。谈了近二个小时,看来他心里也似乎明白了许多。最后临走时他问我:“那我回去怎么跟领导汇报呢?”我说:“领导不问你,你就不吭声;要问你,你就说我的状态很好!”警员又说:“要是问照片呢?”我说:“你告诉他是我讲的,要照片没有,要命有一条!我希望你们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要招惹麻烦,给自己留条后路!”就这样这个警员走了,再也没来找过我。

师父说:“旧的势力的安排我是不承认的”。我们作为大法的一个粒子,当然也不承认邪恶势力的任何安排,不配合它们的任何命令、指使。我们要认清败坏了的高层生命的变异安排和我们自身的小宇宙的变异,即后天形成的观念和各种人的心,我们才能真正从邪恶的迫害中摆脱出来。我们决不能再无可奈何地消极承受下去了。从本质上清除我们变异的思想,决不能再“无限度的纵容、使那些已经完全没有了人性、没有了正念的邪恶生命无度的行恶。”(《忍无可忍》)──是彻底铲除它们的时候了!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