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热,到旧港区纳凉。正巧,碰到朋友C君。下面是我们的对话:
「听说,你们的那位女学员已被放回来啦?」
「是。」
「法文报纸一条消息说中国宣称释放一位住在满地可的法轮功骨干份子。」
「有否说为甚么拘捕她?」
「没有。可能她有甚么不好的行动吧?」
「这位女学员叫朱颖。她在新闻发布会上控诉:回家探亲,甫入广州海关,刚打开护照本,就被带到后边一个房间,从此失去了自由,长达四十天,这是赤裸裸的绑架,受尽了精神折磨……」
「甚么罪名?」
「没有罪名。直至释放,也说不出她有甚么罪。」
「如果这样,是非法的无理的了。」
「岂止非法、无理,而且无赖之极。」
「说说看。」
「在只有一张床的小房间中,二十四小时被轮班监视,每班两女一男,她上厕所也跟着,厕所门要打开。另有国安部的人员非法审讯。不让睡觉,精神上的折磨,更加残酷。离开前,逼她签字,不准她说被捕情况。」
「为了国家的安全嘛!」
「安全?他们已经丧失了理性。他要置法轮功于死地,何需依法治国,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平素,我这位朋友一直宣称,不要使政府(领导人)难堪,让老外笑话。此刻,也只连连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