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编辑的信亚洲华尔街日报
贵报报导说有一群中年妇女因为对法轮功的信仰而被监禁,她们或者被折磨致死或因为身受酷刑而自尽(译者注:法轮功反对任何形式的杀生,包括自杀)。那么法轮功的所谓罪状是什么呢?身穿黄T恤,在公园静静地打坐炼功而已。
难道奥运会不是一个盛典吗,不是一个具有公平竞技和运动员精神的传统的多文化国际盛典吗?这样的宝贵特性与对本国民众施行恐怖统治的国家相称吗?
史迪芬.卡特于曼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