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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区恶警对我一家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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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7月14日】两年来,被天津市大港区政府和公安局少数邪恶之徒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罚款的大法学员已达几百人,我也是其中一个,下面是我最近一次被迫害的经过。

2001年4月30日,大港分局恶警王大水,港北派出所恶警赵万民带领近10名警察非法偷偷撬开我家房门进行搜查,因发现家里有法轮功真相材料和磁带,便强行将我和刚满4个月的孩子带到了派出所。下午,以办所谓的“学习班”为名,将我母女俩软禁在石哗第二招待所,目的是追问材料的来源。第一天夜里审讯至凌晨4点,第三天,局长下令让我家人做好给孩子断奶的准备,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如不说就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两天两夜不让睡觉之后,我不想配合邪恶,便去质问局长,并告诉他这样迫害我一切后果由他们负责。局长称公安局不怕威胁。强行关押6天后,以取保候审的名义将我放回。

5月30日,我58岁的母亲因张贴“法正天地,现世现报”被派出所抓走,审讯一夜后送大港看守所刑拘。期间不断审讯,又不让炼功,20多天后,关节病复发,身体偏瘫,不能自理。自我母亲被抓后,大港分局让街道和派出所每天三班轮流24小时守住我家楼口进行跟踪监视,弄得一家人不得安宁。几天后,我母亲病情加重,警察通知家属带钱去医院给老人看病,我去医院要求释放我年近60的母亲,并向围观群众讲清事情真相,告诉人们“真、善、忍”好。不料,港北派出所所长便亲自带人去了医院不顾我刚满6个月的孩子因惊吓大哭不止,强行将我带到派出所。次日,又将我软禁在第二招待所,因我坚修大法不屈服,他们不让我带孩子晒太阳,并说,如不转化,新账旧账一起算,要判我3-7年。我丈夫精神倍受折磨,想到了与我离婚。我不甘忍受邪恶迫害,于三日后带着孩子走了出来。听说暴徒们一直在搜查我。

夏日炎炎,我带着6个月的孩子有家不能归,四处漂泊,甚至不敢与家人联系。我的母亲仍被关押着。我呼吁全世界善良的人们关注天津市大港区正在被邪恶之徒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并给予正义的支持。

大港公安分局电话:022-63220514转李局长办公室
政保科副科长姚加旺 电话:022-63220514转 022-63222219(宅)
迎宾街道主任 刘金元 电话:022-25990567
港北派出所 所长王xx 电话:022-25980496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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